小泳手准參賽 何敬康促泳總釐清參賽準則 斥殭屍屬會影響公平性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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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游泳代表方力申連日炮轟香港游泳總會制度不公,因泳會級別不夠而拒絕9歲泳手參加本地錦標賽。泳總執委會早前公布,相關泳手將獲准以個人身份參加分齡游泳錦標賽,而未來若有成績達標的競賽屬會泳員,可提出書面申請。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今早(15日)在港台節目中,促請泳總釐清其他競賽屬會的達標泳手,是否同樣獲准以個人形式參加。他並批評泳總的制度過時,透明度不足,例如殭屍屬會便影響到公平性。「呢啲唔活躍屬會繼續留喺度,或係繼續運作,就會影響下一組屬會晉升嘅機會,所以係一定要處理。」

前香港游泳代表方力申連日炮轟香港游泳總會制度不公,因「泳會級別不夠高」,拒絕9歲泳手參加本地錦標賽。(資料圖片)

何敬康指公告只提及「相關泳手」︰係畀一個定畀晒所有?

泳總上周六(13日)發出公告指,准許「相關泳員」在填妥訂明表格,並在截止報名日期前遞交往辦事處後,獲准以個人身份參加分齡游泳錦標賽。泳總又指,未來如有成績達標的競賽屬會泳員,可向該會提出書面申請,執委會將按相同原則,就每宗個案作出考量。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表示,泳總初步同意該名9歲的小泳手參賽,屬預期之內。但他提到泳總的公告只提及「相關泳員」,沒有明確說明其他競賽屬會的達標泳手,是否同樣獲准以個人形式參加。「所謂有關泳手係方力申嘅徒弟仔一個,定係其他人呢?希望資料上可以釐清多少少。嚟緊11月15號係畀一個,定畀晒所有?」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資料相片/歐嘉樂攝)

質疑書面申請繁複 憂未來一旦有泳手被拒再引起爭議

何敬康續指,公告稱競賽屬會的達標泳手,未來可向泳總提出書面申請參賽,惟理論上改成個人身份參賽,並不影響目前的三級屬會的計分制及升降制,因此他質疑泳總為何不乾脆開放個人賽道予相關選手,反而採用繁複的行政手續處理申請。

他指,理解泳總或考慮到比賽的承載量,因此作出上述決定,但他認為一旦有達標泳手申請被拒,必定引起社會爭議。 他建議可提高達標的時間條件,以解決承載量的問題,同時亦可避免埋沒具有潛質的泳手。

泳總7月13日發公告指,泳總執委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一致通過相關泳員將獲准以個人身份參加分齡游泳錦標賽。(泳總圖片)

斥泳總制度過時 殭屍屬會影響公平性

何敬康批評,現時泳總的制度過時,透明度不足,例如殭屍屬會便影響到公平性。「有啲所謂殭屍屬會,過去幾年喺泳總嘅計分制度屬於零分啦,我覺得一定要處理。因為𠵱家泳總制度,如果有上級屬會係唔退出,或者唔自動放棄資格,下家屬會就冇得升。換言之,呢啲唔活躍屬會繼續留喺度,或係繼續運作,就會影響下一組屬會晉升嘅機會,所以係一定要處理。」

香港教育大學健康與體育學系高級講師雷雄德。(資料相片/龔嘉盛攝)

學者列殭屍屬會三大問題︰資源分佈、增加矛盾、利益輸送

香港教育大學健康與體育學系高級講師雷雄德,亦在相同節目認同何敬康的看法。他認為,體育總會維持守舊的思維營運,容易衍生利益申報等問題,例如今次事件正反映不公的現象,具有大量改善空間。

他提到,上世紀50年代港協暨奧會成立的時候,一群熱愛運動的人士組成各體育總會,以義工的方式經營,惟隨著時代進步,當時的管理思維,已不能追隨時代發展,因此他認為港協及體育總會是時候作出變革。

雷雄德直言,其他體育總會亦同樣存在殭屍屬會的問題,以致資源分佈受到影響,增加屬會間的矛盾,以及利益輸送的風險。他建議除了削減殭屍屬會的權力外,港協可效法教育界引入企業管理課程,例如校董會委員每年便要接受一定時數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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