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泳手准參賽 方力申更盼泳總制度能優化:所有達標泳手都能參賽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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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游泳代表方力申連日炮轟香港游泳總會制度不公,因泳會級別不夠而拒絕他的9歲泳手參加本地錦標賽。泳總執委會今日(13日)開特別會議通過相關泳員將獲准以個人身份參加分齡游泳錦標賽。

方力申回應指,對小泳手可參賽感高興,強調原意非為其會泳手,是希望所有達標泳手都能參賽,重申社會已知泳總屬會三級制不公平及漏洞,影響所有泳會資源分配,期望下星期三與泳總三方會談作深入探討。

前香港游泳代表方力申連日炮轟香港游泳總會制度不公,因「泳會級別不夠高」,拒絕他的9歲泳手參加本地錦標賽。(資料圖片)

社會已知泳總屬會三級制不公 方:我原意不是只為了我會泳手

方力申晚上回應指,對於小泳手能參賽感高興,「但我原意不是只為了我會泳手,是希望所有達標的泳手都能參與比賽」,故希望制度可再優化。

他又說,事情發展至今,「相信社會已知悉泳總屬會三級制是存在不公平及漏洞,更影響到所有泳會資源分配問題」,期望下星期三與泳總的三方會談可有深入探討,為推動本港泳壇作出貢獻。

目前,泳總的屬會分為「正式屬會」、「觀察屬會」及「競賽屬會」三級,「競賽屬會」無資格參加錦標賽之餘,亦無投票權及透過泳總租用康文署轄下泳線的權利;「觀察屬會」則無投票權。泳總現時有73個正式屬會、30個觀察屬會,及34個競賽屬會。

前香港游泳代表方力申連日炮轟香港游泳總會制度不公,因「泳會級別不夠高」,拒絕他的9歲泳手參加本地錦標賽。(資料圖片)

方力申早前就指旗下泳會,一名九歲泳手即使已符合參與錦標賽的資格,惟因屬會「級別不夠高」而被拒參賽,亦無法代表香港參賽,質疑泳總制度不公。

泳總今日發公告指,執委會於召開特別會議,一致通過相關泳員在填妥訂明表格及適時、即截止報名日期前遞交本會辦事處後,將獲准以個人身份參加分齡游泳錦標賽。泳總指,未來如有成績達標的「競賽屬會」泳員,可向該會提出書面申請,執委會將按相同原則,就每宗個案作出考量。

泳總7月13日發公告指,泳總執委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一致通過相關泳員將獲准以個人身份參加分齡游泳錦標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