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前高層轉走內地夫婦1.3億人民幣 以維持奢華生活 判囚10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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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銀前聯席董事,涉藉詞為一對內地夫婦客戶滙款來港,把夫婦逾1.3億元人民幣轉走,夫婦後來發現錢未滙到指定戶口報報警。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聯席董事持有多個英國和內地物業,包括在英一棟有27單位的樓宇,另有6部包括林寶堅尼及保時捷等名車。他早前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案件今(2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指,本案涉款龐大,被告從中得益以維持奢華生活,判他監禁10年。

法官又透露,被告曾因本案引伸的民事訴訟,涉藐視法庭而被判囚6個月。

被告孫健榮承認兩項涉及1.3億人民幣的洗黑錢罪,被判囚10年。

被告孫健榮,36歲,案發時為瑞銀的聯席董事,他承認兩項洗黑錢罪。

案件涉跨境及國際元素

辯方求情指,涉案丈夫隱瞞妻子,把涉款轉移。法官拒接納其說法,若被告說法屬實,該丈夫發現在瑞銀戶口的部份款項不翼而飛,不會找被告對質,被告亦不需訛稱涉款在另一戶口。法官續指,本案涉及的金額龐大,亦涉跨境和國際元素。被告從中得益,以維持奢華生活,就兩罪判他監禁10年。

于氏夫婦2016年想把款滙至香港

案情指,被告2014年起成為內地于氏夫婦的客戶顧問。于於2016年向被告表示,從內地滙款來港再兌換港元較為麻煩。為簡化程序,于同意將款項轉至被告的內地戶口,再滙款到香港,存入被告表姐的戶口,最終再轉入于氏夫婦在瑞銀的戶口。

被告曾向事主發出虛假銀行月結單

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于進行37次轉帳,把合共1.32億元人民幣存入29個由被告指定的內地銀行戶口,被告曾傳送虛假的銀行月結單,以證明相等港元款項存入戶口。

被告離後于氏夫婦發現1.24億元不翼而飛

被告2018年離職,于氏夫婦核對瑞銀紀錄,發現1.24億港元不翼而飛。他們找被告對質,被告稱款項存入瑞銀另一戶口。惟瑞銀調查後確認沒有該戶口,遂報警。

被告曾在倫敦購入一棟冇7單位的樓宇

被告被捕後,警員在其住所發現3個英國和2個內地物業的轉讓文件,總值2900萬港元。警方其後再發現被告在倫敦購入一楝樓宇,共27個單位。此外,被告和其公司持有6輛法拉利、林寶堅尼、保時捷等名車。

案件編號:HCCC7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