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清場案】11人認藐視法庭 律師:他們不是罪犯

撰文:伍凱瑩
出版:更新:

11名涉藐視法庭人士已表名會認罪,黃之鋒和岑敖暉等7人今先作求情,資深大狀駱應淦代表7人求情時直言:「他們不是罪犯。」即使是頗有知名度的黃、岑二人,當時亦沒有使用暴力和煽動群眾,其中有年輕女被告純粹受同儕壓力和好奇心驅使去佔旺,亦有習慣周圍寄住的男被告不懂政治,聲稱趕不及尾班巴士才留在佔旺區過夜。7名被告已完成求情,法官稱會留待全案審結再判刑。

岑敖暉稱清場當日到旺角佔領區,是為確保集會人士的安全。(鍾偉德攝)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指答辯人都不是罪犯。(資料圖片)

岑敖暉向法庭致歉

辯方求情稱,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投身學生運動,關心香港的未來,因政府漠視學生對爭取普選的訴求,才參與公民抗命。案發時他到旺角佔領區視察,確保示威者的安全,對於違反法庭命令,他向法庭致以毫無保留的歉意( unreserved apology to court)。

岑敖暉案發時僅19歲,他在香港中文大學修讀政治與行政學系,一直熱心參與學生運動,曾任中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但沒有加入任何政黨。岑關心香港的未來,深信普選、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價值,認為公民應該爭取他們的權利,他亦對保障公民權利的司法制度感到自豪。

認為政府未聽取學生訴求

2014年人大常委下達政改831決定,岑對此非常不滿,曾參與罷課爭取普選,但政府沒有聽取學生的訴求,他唯有訴諸公民抗命。岑作為學聯副秘書長,2014年10月26日清場當日到旺角佔領區,確保集會人士的安全,亦避免他們與執行清場命令的代理人有肢體衝突,最後與其他佔領人士一同被捕。期間岑沒有使用暴力,沒有積極參與佔領運動,甚至曾用大聲公呼籲示威者不要用粗口辱罵別人。

司徒子朗:到現場視察環境

前學聯常委司徒子朗是認罪的其中一人,他自言在中大修讀政治與行政學系時,看書接觸過一些公民抗命的理論,指公民抗命有損社會秩序,只可以在不公義出現時作為最後手段,而參與者事後承擔罪責,亦能緩減對法治的破壞,所以他才選擇認罪。

辯方稱司徒子朗關注香港的現況,之前已透過中大學生會、學聯等合法途徑就政改表達反對意見,但人大831決定令他覺得「一切努力都是白費」,決定投身公民抗命。案發當日,他擔心執達吏和示威都會爆發衝突,自發和岑敖暉一同到佔旺現場視察環境,確保清場和平進行。

岑敖暉今早到庭有市民開黃傘為他擋雨。(鍾偉德攝)

女學生欲考公務員求輕判

20歲嶺大哲學系女生周蘊瑩當日只想目擊清場情況,其後遭警方截停拘捕,才知自己因為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觸犯法例,事實上她沒有阻礙執達吏,亦聽從警方指示。周更透露她想投考政府公務員,希望法庭輕判給她一次機會。

官不明為何年青人要睡街上帳篷

另外一名21歲男被告朱緯圇則自揭坎坷身世,他由祖母撫養成人,因為家中非常貧困,每晚只可以睡地板,他長大後亦習慣到不同朋友的屋企寄住。辯方律師稱他沒有任何政黨聯繫,不熱衷政治,只因為錯過了最後一班巴士才留在佔旺區過夜。

法官陳慶偉聽罷大惑不解,稱一個年輕人可能會去朋友家暫住,但難以理解他怎會隨便睡在街上的帳篷?駱應淦笑言:「對我們呢個世代可能難理解啲。」但他強調朱沒有搭起障礙物,亦沒有牽涉暴力。

黃之鋒今亦有認罪,今早到庭時被大批記者包圍。(鍾偉德攝)

岑敖暉料判刑將偏嚴苛

岑敖暉庭外稱預料判刑會偏向嚴苛,即使能免於坐監,但亦可能被判較高金額的罰款,對年輕和沒有政黨支持的抗爭者是沉重負擔。

答辯人黃之鋒、岑敖暉、 司徒子朗、周蘊瑩、朱緯圇、蔡達誠及張啟康今由資深大狀駱應淦代表求情;答辯人楊浩華、黃麗蘊、馬寶鈞及張啟昕亦擬認罪,將由資深大狀麥高義於本月10日求情。他們承認在2014年11月佔旺清場時阻執達吏工作。

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