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清場案】黃之鋒等再就藐視法庭應訊 黃:即使判監也不後悔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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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執達吏依法庭命令清場,數十名示威人士涉違反禁令阻止執達吏工作,因而被控藐視法庭罪,案件兩年多後的今天(6日)於高院審訊,香港眾志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11人認罪。黃之鋒今早到庭時稱,即使判監,也不會後悔。
答辯人黃之鋒、岑敖暉、 司徒子朗、周蘊瑩、朱緯圇、蔡達誠及張啟康將認罪,由資深大狀駱應淦代表求情;至於答辯人楊浩華、黃麗蘊、馬寶鈞及張啟昕亦擬認罪,將由資深大狀麥高義代表於本月10日求情。
黃之鋒:即使判監都不會後悔
黃之鋒到庭時表示,作為主張公民抗命的組織者,他選擇認罪以示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即使有機會判監,都不會後悔。黃稱林鄭月娥新任特首,希望各界大和解,但當7月、8月和9月仍陸續有「政治犯」接受審訊,議員宣誓DQ案仍未有結果,社運人士不會有半點鬆懈。黃強調認罪並非因為他有意參選區議會和立法會。
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