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濟女童縫針事故現羅生門 議員倡重新定性事件設委員會獨立調查
仁濟女童縫針事故出現羅生門,病人父親黎生與醫院說法似乎有明顯出入。據病人父親黎生向《香港01》透露,眼見醫護為女兒縫針時,將女兒臉部向下按在枕頭,惟醫院說法則指,根據紀錄,病人頭部向右接受傷口縫合。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認為,事件反映院方未有與病人充分溝通,倡醫管局應與家屬再聯絡以了解其想法,另亦要重新定性事件,成立委員會獨立調查有否涉及人為疏忽。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亦指, 醫院雖有提到會邀請專家研究,惟未提會否有其他醫院的醫生參加,認為如能就事件設立根源分析委員會調查事件原因會比較穩妥。
女童縫針後反白眼、舌頭伸出嘴巴
仁濟醫院4歲女童縫針時突然出現心臟驟停,至今仍未知成因。醫院在周二(28日)開記者會曾表示,由於個案罕見,會循兩方面調查,包括安排兒科及急症室的醫護去審視整件事件的流程,及了解兒童本身會否有隱性疾病。
在記者會上仁濟醫院多番否認在縫針程序出錯,指醫院是按一般做法將病人固定,而病人頭部向右接受傷口縫合。不過,據病人父親黎生兩日後向《香港01》則指,眼見醫護為女兒縫針時,將女兒臉部向下按在枕頭,而在完成程序後,女兒出現反白眼、舌頭伸出嘴巴等徵狀,質疑是病人助理控制女兒時誤令其窒息。
指控一:病人接受縫針程序的姿勢
父:當時病床下方有一個枕頭,醫護按住其頭部,女兒臉部向下掩埋在枕頭之中,醫護用類似毛氈及萬能貼,將女兒手腳綁實,並開始縫針。他強調,整個縫針程序女兒頭部沒有向過右方,只是面向下方,斥醫院說法指「頭部向右接受傷口縫合」是說謊,感到憤怒。
醫院:根據紀錄,在縫合傷口前,護士為病人評估傷口情況,而病人服務助理則安頓和固定病人,病人身軀在俯卧姿勢下,頭部向右接受傷口縫合。仁濟醫院急症室部門主管練偉雄在記者會上,回應此是否符合程序時指是按一般做法,而病人助理當時是用手扶着女童的額前,以固定病人,但就未有回應女童有否出現窒息情況。
有不具名的醫護預料,「頭部向右接受傷口縫合」為事發後才加入的醫療紀錄,因相關瑣碎資料平時不會寫入紀錄中,料相關醫護是希望保護自己才加入。另有醫護指,如病人後腦位置受傷,需視乎其確實受傷位置在那,才可決定頭部是向右後或是向下接受治療,「部分位置頭部向右或者向左可能都縫唔到針,一定要向下。」
指控二:病人在完成縫針後出現情況
父:女兒在完成縫針的時間一定比醫院所指的三分鐘長,而女兒在完成縫針後,出現反白眼及黑色眼圈,手腳發紫,舌頭伸出嘴巴等情況。
醫院:護士完成縫針時間約為3分鐘後,完成後發現女童已無意識及心跳。
綜合兩名不願具名的兒科醫生表示,如一般人因外力而令其氣道或肺部有任何阻塞,都可能出現窒息的情況,至於如何得知心臟驟停是因心有事或是缺氧則要進一步調查。醫生又指,由於出現窒息時一般人都會有掙扎,故面上或心口會出現紫色斑點(petechiae),惟如受力平均則有可能不會出現相關斑點。
此外,出現窒息的話,病人面部亦會發紫及黏膜呈現紫色。有醫生同意,如病人有出現反白眼及舌頭伸出嘴巴等表徵,有可能是窒息導致。
據醫管局現時指引,九類事件會被定義為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包括
(1)錯誤為病人或某身體部位進行外科手術/介入手術程序、
(2)進行外科手術/介入手術程序後在病人體內遺留工具或其他物料、
(3)進行ABO血型不配合的輸血、
(4)錯誤處方藥物引致病人永久喪失主要功能或死亡、
(5)因出現血管內氣體栓塞而導致病人死亡或神經損害、
(6)住院病人自殺死亡(包括當時暫時回家休養的病人)、
(7)在分娩過程或生產時發生嚴重事件引致孕婦死亡或嚴重疾病、
(8)錯配初生嬰兒或發生擄拐嬰兒事件及
(9)導致病人永久喪失功能或死亡的其他不良事件(不包括拼發症)。
不過,醫管局未將今次事件列入為以上九項事件之列,故今次事件無需透過早期事故通報系統呈報,以及成立根源分析委員會分析事件成因及提出改善建議,讓相關部門落實改善建議。
議員質疑醫管局開記招前 未有與家屬溝通好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認為,事件反映院方未有與病人充分溝通,質疑醫管局未有與家屬溝通好就召開記者會。她續指,醫院應盡快就事件再與病人家屬會面,了解其想法,另亦要重新定性事件,設專家委員會或根源分析委員會,以獨立調查有否涉及人為疏忽。她又指,目前最重要是搶救小朋友令其及早康復,希望醫院高度重視事件,並為家屬提供一切可行協助。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同樣指出, 現時病人家屬與醫院說法有出入,加上病格不設閉路電視,難以判斷那一方的說法準確。他續指,醫院雖有提到會邀請的專家研究,惟未提到會否有其他醫院的醫生參加,建議設立根源分析委員會調查事件原因會比較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