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漢3度非禮女友女兒 反把罪歸咎女方 官斥無悔意無廉恥囚6年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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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非禮前科的菲籍工程師,承認5年間在女友不在家時,以摸胸及私處等方式非禮女友的女兒,當時受害女童僅7至11歲,每次侵犯時亦歷時30分鐘至個半小時。被告早前承認3項非禮罪,惟報告指他把罪歸咎於事主。法官陳慶偉今(29日)在高院判刑時指被告部份非禮行為近乎企圖強姦,又透露事主因覺無助而承受嚴重創傷,或需一生時間處理。陳官斥被告違反誠信,毀了女童一生,更諉過於她,無悔意亦無廉恥,判他入獄6年。

被告過往曾非禮巴士女乘客

菲律賓籍被告(51歲,電子工程師),承認3項猥褻侵犯另一人罪。庭上透露,被告過去曾干犯本案相類同案底,涉嫌在巴士非禮女乘客。

51歲菲籍被告認非禮女友女兒,判囚6年。(資料圖片)

報告指事主X稱要用一生處理創傷

陳官引述創傷報告指,X在案中深感無助,對其造成嚴重創傷,自言要用一生的時間處理其創傷,另X因害怕入睡而出現失眠問題。此外,X出現焦慮症狀,她的一生因本案而被摧毀。陳官另引述臨床心理學家報告,提及被告將案中所有責任歸咎於受害人,直斥其毫無悔意和廉恥。

官指被告侵犯行為近乎企圖強姦

陳官判刑指,被告案發時曾在脫去兩人的衣物,吩咐X向床方向彎下身,然後在X私處位置摩擦其陰莖,歷時約1.5小時。陳官斥其行為近乎企圖強姦,極為不雅,指X視被告如父親,但他既未有如父親般關心和照顧X,其行為更是違背了X及其母親的信任。

另兩次侵犯亦長達30至45分鐘

陳官續指,被告在另一控罪中涉撫摸X胸部和指插陰道約45分鐘,更是令X感到極其不適和痛苦。至於最後一項非禮罪雖只是指控被告觸碰X胸部,嚴重性與上述案情相比較低,惟被告當時摸X胸部不止一次,更是歷時約半小時。陳官最後考慮到被告於4年間先後犯下涉案3罪,不難想像X期間所承受的痛苦,須判阻嚇性刑罪,判他入獄6年。

案件編號:HCCC 29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