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提高舊樓業主不遵辦命令罰則 議員憂礙組法團倡設聯廈聯管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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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華豐大廈早前發生三級火,引起社會關注舊樓消防安全問題。保安局擬在7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賦權代未遵辦消防指示的業主進行工程後再收費,同時傾向調高不遵辦有關命令的罰則。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擔心,增加罰則可能減少業主加入法團的意欲,反建議加快推展「聯廈聯管」的管理模式。

選委界議員林筱魯認為,保安局提出的修例草案,「對止咳一定有幫助」,但認為政府要加快在執法方面的處理流程,而市民亦要明白城市老化很嚴重,「如(政府)唔再下大力度,將來會係好不堪嘅狀況。」

4月10日,佐敦華豐大廈發生三級大火,造成5死40傷。(鄭子峰攝)

保安局擬在7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以賦權消防處及屋宇署代未能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進行樓宇改善工程,並在完成代辦後,收回相關費用,同時傾向調高不遵辦有關命令的罰則。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表示,不少業主立案法團成員都是以義務性質加入,擔心如加重罰則,或減少業主加入法團的意欲。

他又指,全港現時約7,000多幢樓齡達50年以上的舊樓,不能單靠政府或者市建局去重建,強調業主有責任令自己的物業更安全。他認為,比起政府代辦改善工程再收回相關費用,用相關費用做管理可能更有效,「我(業主)願意出錢喇,但會唔會比人呃呢?邊個牽頭呢?」他建議政府應協助業主和物管公司加強組織能力,加快工程進度,同時加快推行「聯廈聯管」的管理模式。

謝偉銓(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此外,針對一些綜合用途大廈,他認為,當局在向例如賓館等發牌時,可考慮加入附例,要求他們檢視走火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等。 他強調,要改善舊樓樓宇問題,並不能夠單靠單一措施,否則只會「雷聲大雨點小,成效低。」

選委界議員林筱魯亦同意,長遠而言要改善舊樓樓宇問題,必需要推展「聯廈聯管」及重建等,但這些都需要時間。他續指,保安局提出的修例草案「對止咳一定有幫助」,但認為政府要加快在執法方面的處理流程,以避免不同部門在執行不同範疇問題之間的矛盾。

他續指,以往重建樓宇時不時都會面對有市民反對,令重建流程減慢,希望市民亦要明白城市老化很嚴重,「如(政府)唔再下大力度,將來會係好不堪嘅狀況。」他續建議,政府要有一套清晰策略,完整的法律框架去改善舊樓樓宇問題,「唔好做完依步,先發現第一步未做。」

立法會工程界議員盧偉國則認為,不少舊樓都沒有法團,而部分大廈即使有法團亦未必對進行改善大廈消防安全的工程達共識,故自己也聽到不少業主反映寧願政府進場,協助大廈的消防安全能達至法例要求,惟他承認「又唔可以咩都去等政府入場,咁又走另一個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