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底1.2萬份清拆令未遵辦 涉及2777幢50年樓齡或以上樓宇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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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華豐大廈大火,引起社會關注舊樓保養維修的問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回答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提問時指,截至去年底,多達12,175份清拆令未遵辦,佔發出55,264份通知的22%,涉及2,777幢樓宇,佔4,340幢接到通知樓宇的64%。

截至2023年底,全港有5,442幢樓齡50年以上樓宇。(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華豐大廈是舊式商住物業,入面除了一般住宅,還有劏房、賓館、健身室等,而市面有大量同類商住物業。2021年起屋宇署每年按風險揀選600幢樓齡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進行強制驗樓,2018年政府撥款60億元,由市區動建局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2.0」,為合資格業主就遵辦強制驗樓通知提供技術和財政支援。

此外,屋宇署每年都會揀選樓宣進行大規模行動,發出修葺令及清拆令,亦會跟進市民的舉報。

2020幢樓宇逾期未遵辦強制驗樓

截至2023年底,全港有5,442幢樓齡50年以上樓宇,屋宇署發出了53,367份強制驗樓通知,涉及3,716幢樓宇,然而有7,947份通知逾期未遵辦,涉及2,020幢樓宇。

修葺令方面,屋宇署發出1,406份,涉及954幢樓宇,有327份逾期未遵辦,涉及283幢。

此外,屋宇署發出55,264份清拆令,涉及4,340幢樓宇,有12,175份逾期未遵辦,涉及2,777宗。

▼4月10日 佐敦華豐大廈3級火救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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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遵從消防指示 超過3600宗檢控

至於《消防條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答自由黨立法會議員李鎮強查詢時說,現時約1.4萬幢樓宇受到《條例》規管,截至今年2月底,消防處和屋宇署已巡查約10,920幢目標樓宇,發出超過36萬張「指示」,約四成已獲遵辦或者已被撤銷,餘下約六成正在跟進。局方會全面檢視正在跟進的個案,若業主或佔用人不遵從「指示」或「符合消防安全令」即屬違法。截至2月底,有超過3,600宗沒有遵辦「指示」或「符合消防安全令」,無合理辯解而成功檢控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