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一名車主欠146次隧道費須繳17萬 法院指示運輸署拒續牌

撰文:梁祖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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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通行去年起陸續於各隧道實施,運輸署今日(5日)公布,有車主因欠繳146宗隧道費,被裁判法院勒令繳付逾17萬的欠繳隧道費及相關罰款,同時,該車主將不獲運輸署審批涉案車輛的續牌和過戶申請。運輸署續指,除非車主已設立自動繳費方式來繳付隧道費,又或是就隧道費提出爭議,否則都應該在使用政府隧道後的14個工作天繳付隧道費。

▼5月7日 青沙管制區率先實施「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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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指,早前有一名車主欠繳146宗隧道費,連同欠繳的隧道費、首次附加費$175、額外附加費$350,以及相關罰款和訟費逾17萬;而法院亦指示運輸署拒絕辦理涉案車輛的續牌及過戶申請。

已發81萬張「易通行」車輛貼 只有76%車主設自動繳費

運輸署指,現時政府已發出超過81萬張「易通行」車輛貼,佔全港已領牌的車輛逾99%,當中有約92%的車輛已開立「易通行」戶口,但只有76%的車輛已設立自動繳費方式過隧道。如車主已有「易通行」自動繳費戶口,隧道費將在預設的繳費戶口中扣除,至於未有使用「易通行」的車主,則需在14個工作天内補交隧道費。

運輸署表示,『易通行』在去年5月開始,先後在所有政府收費隧道及青沙管制區(即尖山隧道、沙田嶺隧道及大圍隧道)實施,當中大部分車主都按時繳費。不過,有少數車主在多番提醒後,如短訊、電郵或寄信,仍未有繳交隧道費。運輸署因此再提醒各車主,如未有申請「易通行」,在收到繳費通知後,須在14個工作天内繳交隧道費,否則會產生逾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