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實施一個月 運輸署提醒逃繳隧道費可被拒絕續牌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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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車繳費服務「易通行」實施一個月,運輸署今日(6日)提醒,未成功繳交隧道費的車主,必須於使用隧道後的14個工作天內繳款,否則會被罪款,甚至被拒絕續牌。
署方又指,「易通行」在青沙管制區、城門隧道及獅子山隧道,平均每日收取約20萬架次的隧道費。

▼5月29日 獅隧收費廣場「易通行」首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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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遲6月9日繳交隧道費 否則被罰175元

「易通行」於5月7日在青沙管制區實施,之後擴至城門隧道及獅子山隧道。運輸署舉例指,城隧於5月21日實施「易通行」,如當日行經城隧的車主未繳交隧道費,其最遲的補交日期為6月9日,否則會被罰款175元的首筆附加費。

署方續指,如車主未能在附加費通知送達日後的21個曆日屆滿前,全數繳付未繳交的隧道費及首筆附加費,則須再繳交350元的額外附加費。署方強調,逃避繳交隧道費可被罰款5,000元(以每程計),而且該署更可拒絕有關車輛續牌。

截至6月5日,當局已發出逾76萬張車輛貼,佔全港已領牌的車輛逾94%,當中約82%的車輛已開立「易通行」戶口。署方又指,「易通行」在青沙管制區、城門隧道及獅子山隧道,平均每日收取約20萬架次的隧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