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師涉處方類固醇藥膏 半歲男童現白印 病情反彈現紅斑脫皮
註冊中醫師彭惠明涉處方含類固醇的藥膏,兩名6個月大的男嬰使用由處方的藥膏後,出現皮膚變白問題;當停藥後病情反彈惡化,皮膚紅斑復發,並有痕癢及脫皮現象。衞生署調查揭發藥膏含第一部毒藥「丙酸氯倍他索」,即強力類固醇,以及治療皮膚受真菌感染的藥物「咪康唑」。兩名男嬰的家長今日(25日)公開批評該中醫師誤導,因為醫師曾強調絕不含類固醇成分。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該中醫師涉及專業失當。
衛生署接獲259宗查詢,當中117人報稱使用上述中醫處方藥膏治療濕疹後,出現懷疑副作用,已聯同醫管局加強監測懷疑個案。
鄧太透露,其六個月大的兒子一直受濕疹問題困擾,她從朋友介紹得知彭醫師能完全根治濕疹,而且中藥不含類固醇,於是便攜同兒子向彭求診。彭在沒有把脈及沒有紀錄其兒子的詳細資料,目測推斷其兒子「血熱」,並立即處方了兩盒深啡色的藥膏及藥水,表示每兩個鐘便可以將藥膏塗抹在任何部位的皮膚上,又堅稱藥物由自己調配,絕不含類固醇。鄧太擔心藥膏對小朋友的負荷過大,因此只在早、晚為其兒子塗在患處,首次診金約1000元。
嬰兒皮膚現白印 醫師前言不對後言
她坦言兒子在用藥3至4日後便前所未見地好轉,患處的紅斑大幅減少,皮膚滲水的症狀亦停止,然而大腿患處的皮膚卻開始變白,直至6月初仍未有回復原狀。她自行上網搜尋,發現皮膚變白有可能是使用類固醇的後遺症,於是立即到診所要求彭醫師寫出其處方的成分,而對方只寫出了一些中藥的名稱,並建議她停用藥水。她於6月16日致電衞生署報告此事,並提交藥膏及藥水供衞生署化驗,最後發現藥膏含強力類固醇,甚至是嬰兒可用份量的600倍。彭醫師事後卻對衞生署宣稱藥膏購自內地,自己對類固醇一事並不知情。
多人受影響 診所拒退款
黃太的6個月大兒子也中招,得悉新聞報道後立即為兒子停藥,惟病情已開始反彈,現時兒子臉部的紅斑開始復發,有痕癢及脫皮的症狀。鄧太則認為,其兒子眼周及頸部的脫皮情況比以往更嚴重。
鄧太事後帶同其兒子向西醫求診及檢查,幸好他用藥不久,因此情況未算嚴重。現時已組成一個約70人的苦主群組,當中最嚴重的小朋友用藥超過一年,現時全身出現紅斑及嚴重脫皮,該名家長暫時不敢帶其小朋友上學。另有用藥超過一年的小朋友已被確定發育遲緩,亦有人需要接受驗眼及驗血測試以檢查有否副作用,有家長對此非常自責。
此外,黃太於昨日(24日)曾到診所要求全數退款,但職員只張貼告示,指受影響人士必須帶同藥膏才會獲退款,至於用完藥膏的人則不獲退款,而藥水、處方藥物等亦不會退款。她又表示,該診所要求受影響人士必須於周一(6月26日)前退款,否則不會受理,但診所一改常態,今日並無如常營業,一眾苦主投訴無門。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彭醫師涉嫌專業失當,將會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投訴,要求委員會展開紀律聆訊,現時已聯絡律師了解苦主情況,有需要時會採取民事訴訟追討賠償。他又批評衞生署是次的調查不夠完整,未有聯絡所有受影響人士錄取口供。他又表示,若證實彭醫師的藥物購自內地,期望海關能介入調查。
衛生署回覆指,現時正繼續調查是次個案,至今已接獲259宗查詢,其中117人報稱使用上述中醫處方藥膏治療濕疹後,出現懷疑副作用,現已聯同醫院管理局加強監測懷疑個案。
衛生署又表示,已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考慮作紀律處分,待調查完成後,則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售賣或管有第一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則分別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則表示,正了解今次事件,如有需要會作出適當跟進。根據《進出口條例》,如非法把任何禁運或受管制物品帶進或帶離香港,即可遭檢控,有關物品會被檢取及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