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曾付30萬港元在台蘋賣廣告 李宇軒估周庭聯絡朝日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14日)踏入第45天,李宇軒繼續作供,並透露也有在台灣蘋果日報登廣告,並指同案被告陳梓華初時稱會負責,惟最後仍是由他支付約30萬港元的費用。此外,在《朝日新聞》的廣告的「客戶」則是香港眾志,李稱因該廣告由眾志負責做聯絡,他估計由周庭負責,因他們當中只有周識講日文。
他又提及認識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的經過,並透露同案被告陳梓華曾在電郵提及一名叫「Mark」的人,李當時不知Mark是誰,其後才知是Mark Simon,陳約在2019年9月介紹Mark Simon給他認識。
T在電郵提及Mark
李宇軒今作供,繼續講及2019年6月的登報活動,在多間外國媒體刊登廣告。他講及於同年7月9日,李稱為「T」的陳梓華,把附有《華盛頓郵報》付款單的電郵,轉發予李宇軒。李解釋因他負責登報計劃的賬目,因此「T」把付款單轉發予他。電郵內容提及「Mark」 ,李指當時不知悉Mark是什麼人,其後知悉是Mark Simon,並透露「T」不遲於2019年9月把Mark Simon介紹給他。
T曾稱會處理台蘋廣告的事
李又指,登報活動亦包括於同年6月28日,在台灣《蘋果日報》頭版的下半版刊登廣告,廣告內容包括印有「港臺同行 唇亡齒寒」的標語,以及一封公開信,費用為182萬台幣。李當時稱要聯絡台蘋,「T」稱會處理,李因此認為「T」會支付台蘋的登報費用。同年7月,「T」著李支付台蘋的款項,因此台蘋發票上的付款日期為7月5日,李於同月16日才向台蘋支付約30萬港元。李指登報活動亦有在日本的《The Japan Times》(日本時報)刊登,該報章會於G20峰會會場內派發。
朝日新聞廣告估計由周庭聯絡
案件下午續審時,李宇軒繼續講及2019年6月的登報活動,當中包括於同月28日,在日本《朝日新聞》刊登全版廣告。發票上的客戶為香港眾志,費用為700萬日元。李宇軒稱因這個廣告由眾志有成員聯絡,估計該成員是周庭,因李估計得周庭一個識講日文。李從戶口轉帳700萬日元支付該筆登報費用。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2019年6月G20峰會眾籌登報 付款者及廣告費▼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