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實驗】的士司機怒斥母乳偷拍事件:想打佢!

撰文:梁雪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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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一名的士司機在Facebook群組「的士司機資訊網 Taxi」貼出一張乘客餵哺母乳的相片,拍到後座女乘客拉下上衣衣領,露出半邊胸脯餵哺嬰兒。上載相片者更留言:「咁都得?」並附上戴太陽眼鏡emoji。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經過調查後,5日後以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拘捕涉事司機。有人批評那司機是人渣,問他是否「前世未見過胸?」;不過,也有人回應,的士是公共交通工具,媽媽應該遮條餵奶巾,坐在倒後鏡正中位置露出乳房是「自己攞嚟衰」。

今次,記者邀請母乳媽媽坐上的士餵哺,看看的士師傅們有何反應:

司機勸戴餵奶巾   媽媽:一戴個B就喊

當我們談及應否餵哺母乳,大部分人也會理所當然地認同。但如何餵,餵時是否披着餵奶巾?在哪裏餵,育嬰室?任何場所都可以?

戴上餵奶巾吃奶,寶寶看不到媽媽很容易會哎聲大哭,一發不可收拾,所以有媽媽選擇不圍巾餵奶,卻遭人批評周街「露乳」。(梁雪怡攝)

曾在文學雜誌工作,現於中學兼職教中文寫作的全母乳媽媽洪曉嫻認為寶寶吃奶與成年人一樣,都有權在任何地方「開餐」。她常在餐廳餵哺母乳,也曾在的士上餵:「女兒小年兩個月大時,我帶她出街買東西,買久了,她很肚餓,在街上大喊,我即刻上的士回家,但也等不及要在的士上餵。當時的士司機也沒什麼,只是尷尷尬尬地笑。」

今次記者邀請她坐上的士,跟司機說要餵人奶,隨便兜十幾分鐘就可以了。的士哥們都很友善,有司機說:「沒什麼,都是開車而已」、「小朋友肚餓就要食,好正常」、「周不時都有媽媽在車上餵」,有司機更說:「你餵奶?那我開到大會堂附近停,靜靜地。我交更,唔過5點就OK。」

然而,當中較具爭議的,是有司機認為餵母乳不是問題,但媽媽應該圍上圍奶巾。「你圍實根本望不到什麼,你露出來,但司機(駕駛)要望倒後鏡,(望到也)不能怪人。」

女性的衝擊:乳房由性感變成「奶樽」

很多人將乳房的性意味與餵人奶連貼在一起,洪曉嫻無奈地說:「餵奶一點也不性感,如果你覺得性感,我真係多謝你。」(龔慧攝)

為什麼媽媽不肯用上餵奶巾呢?莫非他們真的想周街「露乳」?

不少母乳媽媽指出,孩子吃奶時,都喜歡看着母親。圍着布進食則會放口大哭;若在夏天圍布餵食,更有可能焗到出疹;當孩子吃奶又用手東扯西扯圍巾,媽媽的衣服可能會被扯開更多。

大家不同意在公眾地方哺乳,說到底也因為大眾覺得乳房是與性有關的身體器官,隨便露出是不文明行為。自19世紀工業化浪潮宣告「母乳化奶粉」革命成功,愈來愈多人放棄了餵哺母乳,轉而選用方便快捷、清楚知道嬰兒吃了多少安士的奶粉。上一輩更將餵母乳與窮及不文明畫上等號,這多少也解釋為什麼我們覺得女性大庭廣眾餵哺是失禮之舉。

不過,洪曉嫻認為大家應該將性器官與孩子的進食地方分開:「有人覺得乳房是性的象徵,我初初都受衝擊。以前乳房是性感的地方,由女性變成母親,性感的地方變成進食的地方,當餵人奶時,乳房就變成奶樽。我經常在公眾地方餵奶,大人要出街、食飯,怎可能預到時間剛剛好?你的身體要滿足BB的需要,是餵哺的地方,而不是性的地方。但如果大家仍將母乳與性連在一起,那是心邪。」雖然她的女兒小年不抗拒圍着布吃奶,但她覺得即使媽媽在公眾地方坦胸露臂餵奶也不是問題,社會應該譴責那些對媽媽投以奇異目光的人,而不是餵哺嬰兒的女性。她餵奶時也從不理會路人的目光,因為母親當前最大任務,是餵飽寶寶,而不是顧及他人喜歡與否。

外國規定「女人擁有公開哺乳的權利」

香港沒有法律禁止裸露上身,但若裸露上身滋擾社會秩序,如擾亂交通秩序的話,警察有權勸阻,情況嚴重的話,有機會被檢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百章第一百四十八條,任何人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

只是,香港現時還沒有立法規定有關公眾哺乳權利的法例。港媽在公眾場所哺乳時,仍會遭歧視眼光甚至被商場保安驅趕。其他地方如美國紐約州早於1994年通過的類似法律,規定「女人擁有公開哺乳的權利,即便與其他法律抵觸,一個母親依然有權在任何地方喂哺嬰兒,不論它是私人場所還是公共場所,也不論她喂乳時是否遮掩乳頭。 」;台灣的條例中規定 「媽媽們可以在所有公共場所餵奶,其間不可以被騷擾,如有人要求媽媽離開則會受到法律處罰。 」

媽媽批評政府提倡母乳   只報喜不報憂

假日「人多車又多」(嬰兒和手推車),要排育嬰室,寶寶便要等上幾十分鐘才能吃奶。(龔慧攝)

批評媽媽在大庭廣眾餵奶的人,通常都勸她們移步到育嬰室。只是假如商場多騰出幾個空間作育嬰室,便等於少賺一個舖位的租金,以致母乳媽媽外出時「一室難求」。

媽媽餵奶或泵奶動輒15分鐘或以上,假日「人多車又多」(嬰兒和手推車),同一時間很可能有兩三個媽媽在等候,寶寶便要等上幾十分鐘才能吃奶。洪曉嫻說:「小朋友肚餓就應該吃東西,要餓着她排育嬰室,由她哭喊也會造成滋擾。就算覺得在公眾場所餵奶沒問題,有時也想有個空間放放媽媽袋,安靜地坐着餵奶。」

她認為最離譜是政府提倡母乳,但沒有說明及幫忙解決當中的難處,包括雙職媽媽如何餵奶、商場缺少育嬰室或設施殘舊,即使有換尿片室,卻連張椅都沒有(餵人奶是需要坐下來的);不少政府大樓更沒有育嬰室:「試過去入境處幫(女兒)小年辦證件,保安員竟叫我去殘廁餵奶。我想問,你會不會在廁所吃東西?政府推廣母乳不能單單告訴媽媽母乳是對BB好,『好』之外有更多教育要做,包括教育大眾,要他們接受餵母乳的人。」

衞生署在2016年發表報告,探討香港媽媽在公共場所餵哺母乳的經驗。在1,079位受訪者中,逾五成媽媽表示由於沒有育嬰室,迫不得已在公共場所餵哺母乳;只有少於一成說這是習慣。當中360位媽媽說在公共場所餵哺母乳時,曾遭遇不愉快經歷,六成表示曾經被投以奇異眼光;三成被要求轉到洗手間或其他地方;有一成一更曾受到阻撓。

而根據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2015年的調查,722位的受訪者中,超過六成七認為現時港人對女性於公眾地方餵哺母乳的接納程度,屬「低」或「非常低」。

洪曉嫻笑說,小年的小腳板是親友們至愛,大家見到小年都會忍不住摸摸腳板仔。(龔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