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要信託料三月出台 福利或受影響 社工:政府視為財務工具

撰文:柯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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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需要信託服務預計於今年三月出台,除智障人士家長批評,信託限定將來子女每月的開支不少於1.7萬元,令信託缺乏彈性,未能作長遠照顧之用,註冊社工李美賢(Anna)更擔心,機制下,政府變相視智障人士為資產的擁有者,或令這批智障人士表面上「富起來」,資產值高於綜援等資產限制,有機會令他們失去現存福利。
距離服務出台僅餘半個月,Anna及關注組成員現時希望約見勞福局官員及相關學者,希望於餘下時間能盡力爭取調低入場門檻以及釐清更多細節。

智障人士將失去現存福利?

自計劃出台後,除了首筆注資額、每月開支限額到監察制度教註冊社工李美賢(Anna)及一眾家長難以接受外(詳情可看上集:特殊需要信託欠彈性 每月焗使1.7萬 中產家長:令照顧時間變短),Anna 亦擔心政府視受益人為資產的擁有者,這或影響他們原有的福利。大律師陸偉雄稱,坊間的信託沒有劃一標準,主要按委託人的意願來處理。他舉例,委託人能指定監護人替未成年子女託管資產,而資產的擁有者則不屬於監護人及子女。

何太(左二) 反映有不少家長擔心政府將視受益人為資產的擁有者,這或會影響他們的福利。(黃寶瑩攝)

何太育有一名唐氏綜合症兒子。她於簡介會上得悉,政府所推出的特殊需要信託,則指定受益人為資產的擁有者。她反映有家長擔心這會影響兒女原有的福利。現時關愛基金、公共福利金計劃(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均有提供經濟援助予傷殘人士,而綜援亦設有院舍照顧補助金,讓居於非資助院舍的綜援人士獲得資助。可是,既然信託的受益人於父母離世後獲得一筆金額,為何仍需要現存的福利呢?

「沒錯,他們 (受益人)的確是有筆錢;但我認為,福利制度需要尊重他們個人,他們的確不能工作,沒有收入,而父母有這筆錢並不代表他個人。」Anna說。

關注特殊需要信託多年的註冊社工李美賢擔心,在現有的框架下,智障人士將來或會失去福利。(柯詠敏攝)

現實與想像相違

信託預計將於今年三月推出,由成立工作小組至今,整個計劃大約只花了兩年多時間討論,並於今年初起舉辦簡介會。Anna嘆道即使有家長在會上表達不滿,估計亦不會有太大改變。她拿出一份文件,介紹當初家長對信託的想像:

「首先是注資的金額較小,可以五千或一萬,接著是不用限定每月開支金額。另外,信託應提供個案管理系統,每年檢視受益人的財務需要或狀況;第四,希望能夠為智障朋友建立支援圈,以第三方的身份跟他們討論某些決定。」

受託人(即社署)會定期檢視受益人的財務需要或身體狀況,但至今仍沒有具體詳情。「絕大部分在社區生活的智障朋友,已離開了訓練的體系,沒有社工跟進。當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社工,此時支援圈就十分重要,他們可以是教友、社工等。因為智障朋友較難有這些圈子,我們就要主動做,直到他們能夠生活自如。」

特殊需要信託料三月出台,但至今仍有不少地方備受家長質疑。(資料圖片)

現存制度不足  

早於1996年,註冊社工Anna已跟律師及育有特殊需要子女的家長,探討法例能否妥善安排財產,以備他們離世後仍能照顧子女的生活。Anna發現無論遺囑法及監護制度均存有灰色地帶,無法讓家長「走得安樂」。

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即使家長身前沒有訂下遺囑,其遺產將會按照親屬的順位平均分配,即先是配偶、接著是子女、父母;Anna則鼓勵家長按照不同兒女的需要立下遺囑,避免將來引起不必要的紛爭。可是,當智障子女繼承遺產時,他們必須親自簽署文件——「問題來了,單是他們的簽名,已經十分容易被質疑及挑戰,這個情況下或會引起更多矛盾及訴訟。」Anna說。

她解釋,即使智障人士簽署文件時意識清醒,但他們理解遺產內容的能力定必被受質疑。「我們可引導、教導他去做某些事,但他們的智力所限,對於抽象概念的理解能力的確較低。」

家長希望離世後仍能盡力照顧子女,但於現有的信託框架下或未能如願。(資料圖片)

「只是一個財務工具。」

現時遺囑法存有盲點,智障人士無法獨自繼承遺產,Anna及一眾家長均認為,政府或銀行成立信託,由第三方管理財產能減低引起訴訟的機會。然而,現時政府擬定的特殊需要信託,卻限制受益人將來每月的開支不少於1.7萬。除了入場門檻高昂,Anna認為現時的框架並沒有從智障人士的需要出發。「撇除基層領取綜援的人,平常百姓家可能得幾十萬,或者得一層樓加數十萬現金,但現在就是不預普羅家庭。」

自2016年,勞工及福利局籌組工作小組研究信託內容,小組成員有家長、社福界、金融界代表及官員等,Anna所屬的財產管理暨監護制度關注組亦有派員出席。Anna透露工作小組的方向以金融角度出發,意味著政府需借由信託投資賺回成本甚或更多。「在他們眼中,這只是一套財務工具,如何令政府不會蝕本,所以他們希望吸納大筆資金,用以平衡開支。」

根據2018年《財政預算案》,政府計劃撥款5,000萬成立專責辦公室處理信託事務。Anna估計,由於政府難以預計參與信託的人數,現時所訂下的金額均是用以支付辦公室的開支。「但(信託)理應是社會服務,怎會用來養你班人?」Anna說。

社署回覆《香港01》指,現正就「特殊需要信託」服務向持份者及家長舉行服務簡介會,解釋「特殊需要信託」服務的內容和安排,及比較私人信託服務的運作差異。社署稱會同時聽取意見,希望進一步完善特殊信託服務的細節安排,並於完成簡介會後發布有關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