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要信託欠彈性 每月焗使1.7萬 中產家長:令照顧時間變短

撰文:柯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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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信託需要服務料下月出台,供本港約7至10萬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長管理財產,待家長離世後照顧其子女長遠生活所需。不過,一眾家長了解服務內容後發現,信託限定將來每月開支要1.7萬或以上,更擔心金額發放後的監管問題。
這個2016年由時任特首梁振英於《施政報告》計劃成立的信託服務,原意是可保障大多數特殊需要人士將來的生活;但如今制度僵化,註冊社工李美賢(Anna) 直言:「這個制度弄了一大場,原來不是為普羅大眾考慮。」
攝影:黃寶瑩

何生、何太的大兒子思朗(右) 今年16歲,自出生起就患上了唐氏綜合症。

Maggie 跟丈夫結婚約十年,才懷上了大兒子思朗。懷胎十月,產前檢查一切正常。經過胎動、穿羊水十多個小時的痛楚終於誕下了兒子。何太從醫生手中接過兒子那一刻,至今仍歷歷在目:「整個身體軟綿綿,像是沒有骨頭的,好脆弱。」

思朗被證實患上唐氏綜合症,出生後五個月均要留院觀察。何太於坐月期間,每天往返醫院探望兒子。照顧唐氏孩子從來不易,十六年來,何太幸得丈夫、傭人分擔照顧工作,加上後來出生的妹妹亦十分疼錫哥哥,一家四口的生活看似沒有太大困難。

然而,二人已年過半百,一對兒女只得十多歲,何太口裡雖說沒有計劃往後的生活,但他們於五年前已立下遺囑,並購買了約二百萬人壽保險,以照顧思朗及妹妹日後的生活。她說:「因為我跟先生同是做保險,常常一起去公幹,同一時間死亡的機率很高,所以就立了遺囑。」

遺囑的受託人是何太的弟弟,意即當二人離世後,由弟弟按他們的意願執行遺囑——不過,何生及何太均認為,這是沒辦法之中的唯一方法。「最好的方法當然是由政府去營運一個信託,每月發放金額給兒子。」

何生何太於五年前早以立下遺囑,但仍希望政府能成立信託,避免將來不必要的爭拗。

期待20年  信託終出台

2016年,時任特首梁振英於《施政報告》計劃成立信託服務,為特殊需要子女的家長管理財產,待雙親離世後按時發放金額,照顧子女的長遠生活需要。勞工及福利局於同年設立工作小組,並於2018年成立專責辦公室;經過今年初四場簡介會後,計劃信託服務於今年3月推出。

註冊社工兼監護制度暨財產管理關注組成員Anna,早在1996年,已跟律師及家長著手研究本港信託法及遺囑法如何能配合家長的意願。關注組於2016年跟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進行問卷調查,探討智障人士的家長對成立特殊需要信託的期望。2,500份問卷當中,有82%家長希望由政府擔任受託人,意即由政府管理及營運基金,並希望有個案經理,每年調整子女的財務需要。

「問卷的結果反映家長對信託服務的需要極大,因為他們的心願是盡量在生前安排得妥貼,無論剩餘的錢有幾多,他們想將最後的心意放在小朋友上,希望信託是可靠的第三方,讓家長走得安落。」

期盼二十年,政府終推出「特殊需要信託」的框架,卻令何生、何太及一眾家長更難以安寢。

政府自2016年著手討論特殊需要信託的框架,但內容教何生何太甚為不滿。
這個制度弄了一大場,原來不是為普羅大眾考慮。
註冊社工李美賢

限定每月開支1.7萬  「只係做俾有錢人?」

根據社會福利署文件,特殊需要信託以兩個階段 (委託人(即家長)在世、委託人離世) 及四個步驟 (設立信託、啟動、管理及終止戶口)組成。家長申請信託服務時,需經律師訂立遺囑,指明離世後將資金轉移到特殊需要信託戶口,並需注入首筆資金作不動資產。

在現時的框架下,家長需注入約21萬作首筆資金,作啟動信託後首年的照顧費用。Anna解釋,信託的對象主要是於社區生活的特殊需要人士,而社署以2017年的入息中位數及基本生活開支作標準,估計受益人將來每月的開支約要1.7萬元,故此,有關信託基金每月所發放的金額,定於每月不少於1.7萬元。

「政府限定每個月發放1.7萬元,實在太多,沒有彈性,因為子女生活上所花的錢有限。」何太認為,應可由家長調校每月發放金額,足夠應付日常生活開支便可,以便信託內的錢,可用作突發的醫療開支。

「我完全不能接受 —— 如果一個人每月有萬七元收入,怎會仍有動機去工作?這真是為了在社區生活的智障朋友着想嗎?還是為中產或以上的人,他們用慣了錢,普羅的家庭不是這樣。這個制度弄了一大場,原來不是為普羅大眾考慮。」Anna補充,健全的信託制度除了關注金額,還應要從智障人士的生活所需出發,如建立支援圈(Support Circle)及個案經理,每年檢視智障朋友的健康及生活需要。

政府特殊需要信託基本框架

對象:於社區生活的特殊需要人士
首筆注資金額:預計一年開支及行政費 ,即1.7萬 x 12 = $ 204,000 +行政費
預計將來每月開支:1.7萬
每年需收取行政費
委託人將定期檢查受益人的財政、健康情況

照顧到終老需八百萬?

何生及何太同是從事保險業,他們打算將來預留人壽保險金給思朗及妹妹,當中約有二百萬予兒子思朗作照顧費。縱然他們的入息超越本地的家庭入息中位數2.8萬,何太坦言他們只是中產以下階層,難以參加政府推出的信託計劃;而何生亦曾參考坊間私人信託的內容,入場門檻則以千萬起跳。「私人信託是給富豪,而我們能夠負擔到21萬,但每月1.7萬開支,即一年20多萬,我們那二百多萬十年就燒完,那麼十年後怎麼辦?」何生說。

根據國際唐氏綜合症協會,唐氏症患者平均壽命為55歲。以年僅16歲的思朗為例,他還有將近40多年的生活;若然按政府的信託服務,何生需要有高達約800萬資產,才能夠照顧兒子直到終老。「我們都不希望將照顧責任交給妹妹,我們二人離世後,兒子會被安排入住院舍,按現時院舍收費及照顧方案,預計每月開支8千至1萬左右。」

 

何太不希望將來由妹妹獨力照顧思朗,故現時留有一筆金額為他們將來打算。

金額發放監管成疑  

按政府特殊需要信託的計劃,當家長離世時,會按照意向書將每月費用發放予指定的照顧者,作協助監察財產的運用,這意味照顧者需自行管理受益人每月餘下的款項。何太坦言:「妹妹是合適的照顧者,我相信她也願意照顧哥哥;但她將來的另一半,或身邊的人怎樣看這筆錢呢,是否真是用得其所呢?這個地方未能監管的話,相信將來會引發很多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