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中心37年冇𨋢 長者無奈上落廿幾級樓梯 房署拒建升降機
有1,100名會員、每日逾百長者出入的黃大仙長者綜合服務中心,自1981年開設至今,但其主要通道一直欠缺無障礙設施。現時長者須經過領展管理的黃大仙中心,推開防煙門,行兩層樓梯才能抵達。行動不便的長者未必有能力行樓梯,房屋署則建議他們循黃大仙中心旁邊的龍光樓、龍輝樓的公屋升降機上去平台。
政府多年來提倡安老服務以「居家安老」和「持續照顧」為基本原則,助長者留在社區中安享晚年,但缺乏無障礙設施,「居家安老」是否僅是口號?
地點不便或或加劇隱蔽長者問題
翻查黃大仙區議會文件,為響應政府2012年推出「人人暢道通行」計劃,有區議員建議於黃大仙中心興建升降機。房屋署於2013及2014年向區議會無障礙設施工作小組表示,因建築物條例及黃大仙中心業權等問題,拒絕興建。當區區議員李東江指,不少長者因為不良於行,故放棄到中心,長遠或加劇隱蔽長者問題。
按「長者服務一站通」資料,黃大仙長者綜合服務中心的服務範圍包括:黃大仙上村、黃大仙下村、樂富村、東頭村、美東村及衙前圍村。中心設有到戶形式的護理服務,如送飯及家居清潔。有受訪長者說,他們較常到中心享用價格低廉的食物,每餐約8元至11元。
黃大仙全港最多老年人口
據統計署發表的2016香港人口中期數字,黃大仙區與觀塘區同屬香港老年人口比例最多的地區。黃大仙43萬名居民中,65歲或以上的長者佔7,2000人。平日在黃大仙中心信步閒逛,你會發現人流往來當中,不乏老人家的身影。他們坐在商場的座椅,或由僱傭推著輪椅,在商場一角逗留。
70歲的黃婆婆說,她現在較少到中心去,因為中心要上樓梯。只會去自己居住的公屋,每月一次的互委會會議,平日則在商場坐坐。
68歲的汪婆婆說,以前會到長者服務中心聚聚,見一見人。有時中心派發糧油等日用品,長者大排長龍到平台,她曾經被人推跌兩次。「以前我先生健在時,我們會一起去中心。始終有地方去,心情會不同。只是他離開後,我又曾被人推跌,不大愉快,所以不再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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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煙門太重 長者扭親手
現時黃大仙中心商場內,只有一樓接近防煙門入口處貼有指示。換言之,如果有長者初來報到,商場內欠缺詳細指示,未必能即刻找到入口。而該防煙門夾在兩個店位之間,除非走近,否則難以留意到相關指示。
62歲的梁先生右手持扶手杖,左手推開第一道防煙門時,不慎扭傷;而第二道防煙門則長期打開。他居於黃大仙下邨,本身是地盤工,因為工傷大腿骨碎裂。然而,社署因他兒子有固定收入,不批出綜援申請。他現時領取傷殘津貼,為減低開支,每日三餐都到中心解決。「三餐合共只需要28元。只是上兩層樓梯很麻煩,有時中途手腳不夠力,幾乎要跌下去。」他說,曾經見過一個和他同路的婆婆不慎失足從樓梯墮下。
按記者觀察,梁先生上一層12級樓梯,需時約1分半鐘;而抵達長者中心門外時,他也要花1分鐘左右歇息。為什麼不選擇乘搭升降機?他這樣回答:「從龍光樓進去,保安經常問長問短;而升降機位置距離中心一段路程,還要推開一道防煙門。」換言之,無論行樓梯還是乘升降機,長者都必須親自推開一道防煙門。
區議員促房署和領展設溝通機制
1996年生效《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出入各類型處所不受歧視,及暢通無阻。條例規定,不論私營機構還是公營機構,應為殘疾人士提供適合的出入通道或設施,否則就有可能構成歧視。
2010年,平機會出版《公眾可進出的處所無障礙通道及設施正式調查報告》,建議改善無障礙通道。同年12月,各個政府決策部門,分別委任無障礙統籌經理及無障礙主任,管理轄下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在合理和可行的情況下,為殘疾人士提供協助。
但是,長者綜合服務中心欠缺無障礙設施的問題,房署以技術不可行及業權問題,拒絕興建升降機,讓長者直達中心。去年4月,平機會便透過《殘疾歧視條例》,發信予九龍灣德福花園管理處,指屋苑頂層未設有升降機直達,有違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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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技術上不可行
而在2月6日,黃大仙區議會的房屋事務委員會上,區議員李東江要求房署與領展協商加建升降機。他引述房署的說法,指於黃大仙中心平台興建升降機,技術上不可行。「但是,哪裡不可行?房署並沒有說清楚詳細原因。現在,房屋署明顯違反了平機會的條例,作為政府部門,有責任與領展協商,解決問題,令長者可以暢通無阻直達長者中心。」他說。
李東江指,各區議員同意以委員會名義要求房署牽頭成立工作小組,與領展和區議會協商。而短期內,他建議為樓梯增設升降台。「問題是必須要解決,不能每次問房署加建甚麼,它只回覆Yes or No。我親眼見不少街坊,年紀愈大,不良於行,愈難到中心,最終索性留在家裏,變做隱蔽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