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人生】父連做7日爆血管亡 子隔廿年才驚覺「過勞死」
1976年的大年初一,唐文標與細佬妹站在窗邊,整天看着外面的小孩逗利是、放炮仗。窗外的喜慶感染不了仍身穿素衣的五兄妹——這是爸爸死後的第五天。
爸爸連續七天不眠不休工作,回家後突然腦血管爆裂,最終一睡不醒。1970年代還沒有「過勞死」的說法,爸爸的遭遇一直只被視為「唔好彩」。事隔五十年,「過勞死」於香港仍是個懸念,勞工爭取最高工時,政策始終懸而未決。去年六月,政府發表「合約工時」方案,建議立法規定僱主須與月薪不超過1.1萬元的僱員訂立書面合約,列明工時條款及超時工作補償安排——政府研究方案四年,結果卻與坊間討論的「標準工時」大相逕庭。究竟「打工仔」何時才得到適切的保障?
攝影:吳鐘坤
63歲的唐文標遞上了名片,面帶微笑地拋下一句︰「你可以研究一下先。」然後走出房間準備訪問所需的資料。普通名片只需輕瞥一眼就略知主人的身份,但唐文標的名片的確需要花時間去「讀」——雙面印刷的長形卡紙分別寫了律師、投資顧問及職安培訓復生會主席三個身份,以及七個協會的頭銜。「我覺得自己像隻牛,因為爸爸在我們還小的時候就過身了,佢捱就係想我哋成才來幫助社會。」今天以職安培訓復生會主席的身份接受訪問的唐文標,一身西裝筆挺,經常面露笑意;雖然語速甚快,但聲線親和有力——這頭「牛」可算是1980年代「獅子山下精神」的模範,但這頭「牛」的基因,原來與一段家庭憾事有關。
「當十個鐘冇問題,就做到十三、四個鐘,最後橡筋拉到最盡,一下就斷了。」
為賺「補水」 7日不眠不休工作
「牛」的基因彷彿是遺傳所得。唐文標的爸爸三十多歲時在煉油廠工作,負責監察油渣加熱、加壓,再經喉管輸送至油缸車的過程。煉油廠訂下的工作時間約8小時,但爸爸希望賺取「補水」,每天工時大約十至十一小時。雖然放工後也能與家人吃飯,但持續在高溫高壓的環境下工作,雙手漸漸出現紅點,工作幾年後證實患上高血壓。
健康響起了警號,但三名子女升上中學,加上剛剛搬進了新居,開支增加了不少,於是父親開始不斷加班,賺取更多「補水」。「記得那時候底薪不高,但『補水』好好賺,確實幾多真的忘記了。我記得(父親去世前)那七天,他索性在廠房的辦公室架起帆布床,偷雞『嗑』一陣就繼續做,每天回來只是沖個涼、換件衫就返廠,幾乎沒有休息。」唐文標十指交疊,語速減慢,像是翻着早已塵封的記憶。他頓了一頓,繼續說︰「同事當中,他真是最搏最勤力。當十個鐘冇問題,就做到十三、四個鐘,最後橡筋拉到最盡,一下就斷了。」
是「不幸」還是可以避免?
四十多年前的記憶變得零碎,但爸爸臨終前的片段仍難以忘懷。1975年的某個下午,剛畢業的唐文標於政府部門任職文員,工作時突然收到電話說爸爸入了醫院。「到聯合醫院的時候,見到爸爸在病床上,口裡流出了血凝塊。他不斷震、不斷掙扎,我覺得爸爸那時在跟死神搏鬥,想衝返上來起返身。」連續工作了七日七夜,爸爸早已沒有本錢跟死神角力,最終於當晚凌晨三時去世。
爸爸過身時46歲,正值壯年,沒有不良嗜好,當時唐文標一家從沒想到父親是因過勞而死。「那時未知甚麼是『過勞死』,只覺得是『不幸』同『唔好彩』,因為他有高血壓,所以覺得是自己身體有事。」煉油廠當時發放了十萬多恩恤金,並提供一個職位作補償。唐文標成為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但每月薪金僅得500多元,根本不足以養起一家七口,於是弟弟放棄了會考,加入爸爸的公司工作。
爸爸的死唔係唔好彩,而是有機會避免。
廿年後發現真相
爸爸的死因沒有人深究,一家人靠着恩恤金和唐文標的薪水過活,後來弟妹也陸續工作,生活漸漸穩定下來。直至1998年,唐文標於40多歲時成為實習律師,與師傅跟進一宗個案,再次勾起爸爸的往事——有一名水手在一號風下工作時突然心臟病發死亡,遺下母子三人。
根據本地勞工法例,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僱主有責任支付補償;另一條保障勞工的法例是工傷意外疏忽責任賠償(簡稱:疏忽賠償),若僱主或其他人未有提供安全工作環境而引致僱員受傷,需作出賠償。
「這單case一定沒有疏忽賠償,但我跟師傅想幫他們爭取工傷,否則他們就會『乜都冇』。個仔仲剛剛考入中大,真係好陰公。」他們着手研究其工作環境會否誘發心臟病,並找來中文大學心臟科教授撰寫報告。「雖然表面是心臟病,公司都知道他的病歷,但是否可以避免病發呢?中大教授真的證明到當時的天氣同工作環境會引致心臟病發,我們就將這個報告呈上法庭,幫他們爭取到十多萬的賠償。」
唐文標與師傅贏了官司,同時勾起了二十年來無人叩問的疑團——當年他爸爸的死,真的與工作無關嗎?公司是否毋須負上任何責任?「這個案令我發現,爸爸的死唔係唔好彩,而是有機會避免。管理層應該要留意到有個伙計開咗7日工冇唞過,是否有責任安排合適的工作時間呢?還是他們根本沒有理會過?隔了十幾年,我才知道爸爸是工傷而死。」唐文標憶起,當年爸爸過身後,公司管理層曾警告過他們不要張揚。「公司有人講『你老豆開OT開得好緊要,唔好再周圍講出去』,即係佢都知管理出現了問題;但當時我同家人都沒有這個意識,一心只覺得爸爸身體有事,太辛苦就爆血管死了。」
助工傷者為爸爸「討回公道」
事隔二十年,爸爸的死彷彿得到了解答;可是,責任誰屬卻難以追溯。「我當然希望公司會負責,因為他們知道員工的工作紀錄。但法律上過了7年就不能再追討,追返錢冇可能,現在唯有將爸爸的事講出來,讓更多人知道這樣都是工傷。」2001年,唐文標創立職安培訓復生會,希望運用法律知識協助工傷的工友及家屬,同時他亦希望政府將「過勞死」納入工傷——真正為爸爸「討回公道」。「現在無法例可依,所以無可能『郁』到老闆去跟,跟勞工處的官員傾過,都只是一味卸膊。」唐文標語帶無奈地說。
根據2016年勞工處的報告指,去年在工作期間非因意外而死亡的個案有98宗,當中超過70%涉及心血管疾病,如心臟病和腦科疾病。樹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於2012年的調查發現,分別有近五成及三成的受訪者,曾於工作時出現頭暈及呼吸困難的徵狀。可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曾表示,現時對「過勞死」沒有正式統計數字及定義,當局將展開研究。「官員曾講過『你有冇證據呀?你有證據講到係因為份工而猝死就得』,工傷可以問當事人,但人死咗點問?加上資方會跟其他員工說不要多事,這就更加難查證。」
然而,當年替水手的遺孀索償十多萬,不是成功的例子嗎?「當時能夠找到中大的證明是很難得的證據。一般工傷的話,當事人就是最好的證人;但因工猝死難以搜集證據,醫學上也好,人證也好。」唐文標無奈地說。他拿着當年父母的結婚照,緩緩續說:「現在不斷幫工友跟進工傷個案,很大程度是受爸爸的影響。但最大的心願是推動『過勞死』納入工傷,就是對他最大的報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