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住定焗住.1】香港難複製外國模式 鍾劍華:港人係冇得揀

撰文:柯詠敏
出版:更新:

(編按:居住問題困擾港人多年,在高昂的樓價和物價下,「買樓上車」彷彿已成為天方夜譚。因此許多人都選擇擺脫供樓的枷鎖,去尋找另類的生活方式;花少一點錢,但同時能維持相對優質的生活。譬如近期大熱的電視節目《蝸居宅急變》便正正打着,花一點心思去裝潢佈置,也能讓「蝸居」變得舒適宜人的主題(但效果好否則見仁見智),而成為全城的熱話。除此之外,近年各種「特色迷你樓盤」也應運而生,許多更以「共居」的名義作招徠,與陌生人同住狹小的環境下體驗生活……可是,這些所謂的另類生活又是否真如他們所言能夠提升品味、體驗生活?我們是就向一條出路,還是邁向另一條絕路?)
在網上搜尋一下,自現屆政府交接以來,「共住」一詞在本地新聞出現了300多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曾於不同場合提到,共享房屋的數量將增至500多間,「勿以善小而不為」一下子成為了「潮語」。
面對公屋輪候冊上27.9萬宗申請,以及19.9萬的劏房住戶,500多個共享房屋單位固然不痛不癢。然而,共住牽涉不同家庭的生活方式,並非達到目標數字後就能撒手不管。香港的居住空間狹窄,普遍基層工時長,我們不禁深思——共住於香港可行嗎?當房屋問題迫在眉睫,將基層人士安排於同一屋簷下居住,是否只是合理化劏房?而這又是否就等同共住呢?

今年9月,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推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計劃為期三年,目標提供500多個單位,預料惠及1,000個現居於劏房或輪候公屋多年的住戶。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曾公開表示,期望計劃以共住模式營運,並非以劏房形式經營。

社聯至今已獲業主提供約330多個單位,樂善堂、聖雅各福群會分別營運首批位於九龍城及旺角共34個單位,並計劃於年底入伙。除了社聯籌劃共享房屋,其他非牟利團體或民間組織如好宅、要有光、社協等均自發聯絡小業主,為居於不適切居所的街坊提供合理的住屋環境。無論是民間、社福機構還是政府,對共享房屋均抱有一絲希望;可是,香港的居住條件真的適合共住嗎?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道:「香港居住面積已經細,還要跟人共居,甚至連一些最私人的空間,例如廁所都要跟人分享,這個生活方式本來不應該在這個世代出現。」

「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目標籌集500個單位;共住牽涉不同的生活方式,是否達到目標數字後就能撒手不管?(資料圖片)

1970年代丹麥哥本哈根兩名建築師及心理學家,受到女性主義者Bodil Graae的文章《Children Should Have One Hundred Parents》(孩子應有一百個父母)啟發,建立首個共居的社區。透過互相分擔日常工作,如照顧小孩、煮食等等,提高生活質素。

追求生活 vs 焗住諗出路

拿掉空洞的數字,「共住」本應是一種充滿溫度的生活方式。人際關係、互助網絡以及生活質素是西方推行「共住」的關鍵詞,但回到陳帆口中的500多個單位,共住之於香港,似乎只是解決臨時房屋問題的掩眼法。鍾劍華認為香港的住屋條件與外國的共居概念難以相提並論。以聖雅各福群會於旺角豉油街的單位為例,14個單位共提供30間房間讓育有幼兒的單親人士申請。每個單位實用面積介乎372至415平方呎,有二至三間房,每間約50至60平方呎,加上共用的活動空間,每人平均居住面積僅超過公屋最低標準75平方呎。

「香港居住面積已經細,還要跟人共居,甚至連一些最私人的空間都要跟人分享,這個生活方式本來不應該在這個世代出現。」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

鍾劍華曾到訪德國的共享房屋,每個住戶的房間均有寬闊的空間擺放多種家具,房間外更有充足的公共空間。「丹麥、德國那些是對生活質素的追求,是自己對生活方式的選擇;但香港人係冇得揀,焗住諗出路。可以選擇的話,誰會想三戶住在一起?」據中大未來城市研究所土地資源及房屋政策研究中心與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去年的研究,劏房戶人均居住面積有48呎。共享房屋的單位面積無疑比劏房較大,但「相見好同住難」,鍾劍華稱既然難以達到外國的共住模式,就要從住戶之間的關係着手。他說:「政府太過強調硬件,又講到租金劏房都跌埋,太誇張;事實是,共享房屋是沒可能成為主流的,它只屬過渡性質,所以要從每戶的需要着手,協助他們規劃人生。」

香港的居住空間狹窄,普遍基層工時長,共住之於難以仿效外國之餘,是否犧牲了生活質素呢? (資料圖片)

社福制度或成制肘

鍾劍華現兼任社會地產「要有光」董事。「要有光」成立五年來,推出的「光房」計劃曾為約200個家庭提供租金低於市值的單位,租約最長為三年。面對數以十萬計的劏房戶,鍾劍華坦言數量是微不足道。「從來沒有想過光房可以解決房屋問題,但的確可以幫助個別的家庭渡過難關,幫得一個得一個。」入住「光房」需要經過社工轉介,並由團體配對合適的住客共住,鍾劍華認為這一步十分重要。「選擇租客時有很多考慮因素,例如他們是否預備跟別人共住、對將來的工作有否想法等等,之後我們會協助他們訂下目標,例如儲蓄計劃,我覺得這是『光房』做得比較好的地方。」

有別於社會企業,現時營運社會房屋的多為社福機構;鍾劍華擔心在整筆過撥款的制度下,機構一方面需要滿足政府訂下的《津貼及服務協議》,另一方面要營運全新的服務,無論人手及資金均捉襟見肘。「政府是否可以透過關愛基金或其他方法給予財政支援呢?因為機構有很多程序要跟,他們需要多些空間能跟進住戶的情況,協助住客自我增值,這才是共享房屋的關鍵。」

「整套低收入保障制度都不容許這件事(共住)發生。」
「好宅」發起人之一李風清
「好宅」發起人任真(左) 與李風清承認,良心業主難找外,願意共住的租客也不多。 (資料圖片)

業主難找 租客難求

當具規模的社福機構也有潛在的營運問題,由民間自發的組織「好宅」更是舉步維艱。去年成立的「好宅」擔當社會地產中介服務,配對需要的街坊及良心業主,以合理的租約條款保障租客的權利,如以市值租金八折租予基層、優先續租權及不濫收水電費。過去一年,發起人任真及李風清接觸過25個業主,最後只得7位落實合作。「我們接觸的大多是舊唐樓業主,當他們知道要自行支付維修費時,有些會覺得租金已經較便宜,為何維修沒有資助?他們就會卻步。」任真說。

良心業主難求,但適合共住的租客也不容易找到。「好宅」的Facebook專頁會收集街坊對住屋的需求,當中有大部分人表明不希望跟人共住;李風清認為基層人士的共住模式難以仿照外國,主因牽涉社會的結構問題。「整套低收入保障制度都不容許這件事(共住)發生。我們很多街坊都申請『低收入津貼』,而『低津』是超級高的工時才可以拿到,返不到那麼長的工作時間,就拿不到津貼,連交租都有問題,試問連個政策取向,都是趨向做高工時的工作,還可以怎樣要求共住的生活空間?」

李風清明言「好宅」的焦點在於租客的權利及保障居住環境,共住並非解決房屋問題的出路。(資料圖片)

租務管制才是出路

共住於香港恍似是租金高昂、公屋短缺等房屋問題所衍生的產物,並非如外國般是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質素。回到問題之初,任真及李風清均認為,「好宅」只屬過渡性房屋,政府一方面需要負責發展社會房屋,擴大規模外,亦要正視租客權利及租務管制。「租務管制才是出路,例如管制租金加幅、租金與房屋質素掛鈎。對業主要有規限,也要獎賞,例如40年樓齡的唐樓仍然維持得很整潔,不用裝修,這樣加租的幅度就可以提高。」

現時,本地法例只有2004年訂立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保障雙方權益。過去13年,劏房等房屋問題愈趨嚴重,條例早已不能對應現實環境外,更有地產中介協助業主「越界」。「條列說明欠租超過15日是不能趕走租客及截水電,但簽租約的時候會要求租客簽署一份『自願退租同意書』,即業主可以清屋、截水電。條例是有意義的,但地產都有方法幫業主。」

可是,多年來不同團體倡議租務管制卻遭政府冷待,任真坦言:「這場仗不容易打,但我們都希望可以『拆件上市』,由租住權保障開始逐步做,起碼令街坊不用時常被逼遷。」

所謂共享房屋,係真.劏房、定係真.共住?(01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