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發現】大部份人都是外貌協會 但原來又不能太靚
找心儀對象時,我們喜歡例舉一大堆條件:心地善良、孝順、幽默、善解人意,外表高大靚仔或漂亮迷人。哪樣條件你最重視?哪樣又最次要?想必好多人認為,個性的條件一定比外表更首選,各種調查也顯示這點。但口那句代表心那句嗎?它反映多少我們約會或選擇對象的標準?以外貌作為擇偶條件,是否如此沒所謂?問問自己。
以外貌作為標準之一,是否只代表我們膚淺?
原來生理方面的吸引,可作為守門,幫助我們檢視對方是否健康、年紀適不適合,具不具備良好生育條件等。當我們真實地約會和挑選對象時,外表佔的比重比我們想像為高,有調查顯示,我們只會與外表具備吸引力的對象建立關係。
大部分人覺得,男人(異性戀/同性戀)比女人更加外貌協會,事實上,男人和女人對外貌的重視程度差不多。外表吸引力往往是重要因素,比起性格、教育程度或智力為高。看上去順眼的外貌往往令我們連結好的特質,例如外表吸引的人,生活過得順意積極,經驗的人生也似乎優質一點。而這種連繫是跨文化的。
究竟幾靚幾英俊才是標準?
弔詭的是,我們對外貌吸引力的標準非常克制,吸引就好,不能靚到飛上枝頭。我們不一定需要非常有吸引力的伴侶,寧願吸引力剛適宜的對象。Griffin and Langlois’在2006年的調查發現這現象,缺乏吸引力令你形象負數,中等的吸引力令人形象最正面,太吸引反而令人卻步。原因是什麼?
2011年Li. N. P等人的調查解釋,就像必需品和奢侈品之間的關係,必需品是我們的基本需求,但如果得到的數量越來越多,吸引力大減。而連必需品都未夠時,沒有人稀罕奢侈品,只有在必需品得到滿足,擁有奢侈品就完美了。中等的吸引力等於必需品,太吸引的外表為奢侈品。而大部分人尋找比自己吸引力低少少或相仿的伴侶,認為較容易維持長期關係。
還是那句,外表的吸引力會隨著日漸了解而增加,互相尊重與善待,吸引力自然不可同日而語,所謂的外貌協會到時也不再適用。
Psychology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