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公屋戶售廚房門索價$1000 網民質疑難脫手 房署原來有規定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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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廚房門竟然有價有市!有網民在facebook圖文並茂表示,有意放售一道公屋廚房防煙門,開價1,000元,聲言歸還公屋時可能需要,要求買家在黃大仙自取。帖文隨後遭轉載至「連登討論區」,不少網民質疑住戶未必可以出售公屋原有建材,指防煙門已經安裝晶片,房署可以追蹤到去向,亦有人指「還原唔到咪畀錢房署,有幾咁閒」、「怕乜?公屋閒閒地住十幾廿年」。事實上房署規定租戶不准改動廚房門,一旦有任何未經許可的改變,署方將會作出更正,並向租戶收取相關費用。

賣家寫明相中為「還公屋所需的廚房防煙門」,開價1,000元,事後刪除帖文。(facebook群組「香港裝修黑店、中伏經驗、室內設計、傢俬店苦主群」圖片)

賣家在facebook群組「香港裝修黑店、中伏經驗、室內設計、傢俬店苦主群」上載一道廚房門照片,寫明是「還公屋所需的廚房防煙門」,開價1,000元,要求有意購買人士前往黃大仙自取。

帖文被人截圖轉載至「連登討論區」,一眾網民質疑交易或違反房署規定,指出公屋廚房防煙門安裝晶片,相信買賣雙方都會被追究責任。不過不少人亦指即使搬走時未能還原,也有補償方法,「還原唔到咪畀錢房署,有幾咁閒」、「怕乜?公屋閒閒地住十幾廿年」、「幾十年後嘅事再算啦,分分鐘永續間公屋」。

帖文事後已被刪除,涉事賣家的facebook帳戶近乎沒有任何個人資料,以及其他相片,不排除是假帳號。

房署規定公屋租戶不准改動廚房門,一旦有任何未經許可的改變,署方將會作出更正,並向租戶收取相關費用。(資料圖片)

根據房署的《公屋裝修指引》,公屋單位內固定裝置分為甲、乙和丙3類,租戶如果想改動單位設備,必須遵守指引,當中甲類屬於不准許改動,例如廚房門、住戶門牌和隔音窗,一旦被發現有任何改動,署方將會更正未經批准的改動,並向租戶收取有關費用。至於乙類固定裝置改動前要得到房委會批准,例如曬衣架或曬衣桿,丙類則毋需得到批准,例如門鐘和電話裝置。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