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拒讓座慘遭摑4巴 老翁動粗後猝死 家屬索賠$55萬法院咁判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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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車讓座問題常掀爭議,內地河南鄭州一名老翁坐公車(巴士)時,要求1名大學生讓座遭到拒絕後,氣憤打大學生4巴掌,大學生未有還手;待大學生下車後,待在車上的老翁突然心臟病發猝死,事後老翁家人竟要求該大學生賠償50萬人民幣(約55萬港元),最終經法院審理,認為大學生毋須對老人的死負擔任何責任,判家屬敗訴。事件引來網民熱議,認為判決還大學生公道。事件發生於2014年,但近日再度在網上熱傳。

內地河南鄭州一名老翁坐公車(巴士)時,要求一名大學生讓座遭到拒絕後,氣憤打大學生4巴掌,大學生未有還手;待大學生下車後,待在車上的老翁突然心臟病發猝死。(網上圖片)

綜合媒體報道,事發2014年9月9日下午4時許,地點在河南鄭州。該大學生因為考試熬夜,當日上巴士後隨即找了一個靠窗位置然後睡覺。老翁之後上車,見到年輕的大學生即要求讓座:「你看不到老年人在你旁邊嗎?你怎麼不給我讓座?」大學生拒絕,2人開始爭吵,老翁更氣憤動手一連打了大學生4巴掌。

過程中大學生沒有還手,到站後便下車,然而留在車上的老翁突然倒地不起,送院不治,死因為心臟病發。老翁家屬得知噩耗難以接受,指老翁患有心臟疾病,須避免情緒過度激動,認為大學生要求老翁死亡負責,要求大學生賠償50萬人民幣(約55萬港元)。

法院審理認為,大學生毋須對老人的死負擔任何責任,判家屬敗訴。(示意圖/gettyimages)

法院審理後表示,無直接證據證明大學生曾用肢體暴力或刺激性言語刺激老翁,認為大學生行為未造成老翁任何侵害,故毋須對老人的死負擔任何責任,判家屬敗訴。

事件引來網民熱議,認為判決還大學生公道,「大快人心」,也有網民表示,大學生應反向老翁家屬追討賠償,不應忍,「平白無故被打了4巴掌,也應該索賠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遇到欺負就忍讓,只會無限度地縱容壞人囂張氣焰,也助長社會不良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