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送小孩上學搭上已婚主任 激戰7次傳露骨訊息 夫怒告竟咁判
台灣屏東一人妻搭上孩子小學的已婚教務主任,兩人雙雙發展婚外情,於汽車旅館及車上激戰至少7次,互傳露骨訊息,「想要你X入,用力衝撞我」、「對我兇殘一點,不用客氣」。人妻丈夫隨後揭發事件向主任攤牌,主任原同意賠償100萬新台幣(約26萬港元,下同),惟一直拖延。人夫一怒之下將主任告上法院,屏東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判主任應履約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台媒報道,判決書指出,人妻小芳(化名)與丈夫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2年前參加孩子小學家長會時,結識53歲已婚教務主任阿隆(化名)。人夫指控阿隆勾搭其妻子,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間,兩人不但單獨約會,還至少發生7次性行為及互傳親密露骨訊息。人夫揭發事件後深感痛苦,馬上找阿隆攤牌,阿隆當場承認婚外情,承諾9天內賠償100萬私了事件,以換取不被提告,人夫寫下兩頁契約,惟阿隆其後卻一直拖延未有賠償,人夫決展開提告。
案件審理時,阿隆辯稱雖有傳送逾越男女間限的訊息,但雙方並無付諸行動,而且談判時雙方根本沒達成共識,提到即使通姦罪未除罪前,判刑也最多6個月,換算罰金為18萬新台幣(約4.7萬港元),民事常見賠30萬新台幣(約7.8萬港元),他早知道就不可能以100萬和解。阿隆亦指,自己於教育機構任職,沒相關法律知識,賠償金遠超自己的收入,人夫利用他心急的心態要求簽字索償是很不公平。
小芳出庭作供時憶述,有天送孩子到學校時,被阿隆叫住攀談,雙方因而認識,阿隆亦從學校LINE群組中找到她及加帳號。她半夜失眠睡不着時,阿隆都會對她噓寒問暖,兩人進而交往,並多次於汽車旅館及阿隆車上發生性行為,被丈夫揭發姦情後,她被逐出家門,阿隆仍繼續找她發生最後1次性行為。
法官檢視阿隆和小芳的訊息,阿隆曾說「我希望我們兩個都可以一起高潮」、「心好癢,想進去,想着都硬了」,人妻回應「想要你X入,用力衝撞我」、「對我兇殘一點,不用客氣」、「你今天還偷舔,壞壞」、「是不是因為老婆更年期沒興致不跟你做了,你才要我…」。人妻還提及因泌尿道感染血尿,須到醫院求醫,阿隆也道歉「是我太用力了,對不起」,人妻回覆「生理期剛結束時嘴容易感染」,足證明兩人交往並發生多次性行為。
法官認為,阿隆為53歲已婚教職人員,即使非法律專業人員,在簽契約時也不屬於無經驗的人,既然他侵害配偶權並簽下和解契約,應履約賠償,故判阿隆要向人夫賠償100萬,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