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cam片!外賣阿姨路中「與電動單車共舞」 網民:慘啦!倒瀉晒
舞獅舞龍之外,竟然有人「舞電動單車」?有網民日前上傳車cam片,顯示香港某街道有1名外賣阿姨疑不熟電動單車操作,在馬路中心出現狼狽一幕──阿姨握着把手不停隨電動單車原地打轉無法騎上車,猶如「與車共舞」。有網民指阿姨已經「倒瀉晒啲外賣」,又指幸好不是電單車,否則可能出意外,爆笑形容是「人類馴服野生電動車珍貴片段」。
樓主日前在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上傳影片,拍到「阿姨與電動單車共舞」的畫面。片段拍攝地點未明,但見到有行走新界的「綠的」出現,相信是拍攝於新界區,只見1名身穿圍裙、疑似正送外送的阿姨,在馬路中心「舞動」電動單車,她握住車輛手把,尾轆掂地不停打圈轉轉轉,車尾的外賣箱子不停刮地,但她始終騎不上去。而阿姨似乎不熟悉電動單車操作,最後車子打側倒在路上,她狀甚無奈重新扶起電動單車。
網民形容是「人類馴服野生電動車珍貴片段」、「一定係奴役得架單車太過份啦,攪到架單車發老皮」,惟有人批評如果阿姨不會騎車應該別用來送外賣,「好彩佢無車牌、害唔少人」、「慘啦!倒瀉晒啲外賣」、「阿姐好彩係揸電動單車啊,揸其他死得」。
由於影片畫質離奇偏綠色,網民錯重點問為何可以拍得這麼像恐怖片,「你條片係咪喺邊部恐怖片截出嚟」、「好欣賞你個車cam…明明係一單普通嘅意外,都拍得出鬼片嘅氣氛」,畫質又差。樓主解釋因為隔住擋風玻璃上面啲隔熱膜拍所以偏綠,由於離「舞車」場景較遠,「放大咗嚟睇係差啲啦」。
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在港屬違法,而且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警方曾表示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過去不時有市民因駕駛電動單車被捕,當中可能涉及4宗罪,包括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無牌駕駛及駕駛時沒有佩帶安全帽等。
(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
在香港駕駛電動單車合法嗎?
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詳細罰則可按此......
如駕駛電動單車被警方截獲,涉及甚麼罪名?
過去不時有市民因駕駛電動單車被捕,當中可能涉及4宗罪,詳細罪行可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