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輪候公屋港媽患末期病 憂離世後兒子無屋住 求問可否加快上樓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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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輪候以數年起跳,甚至長達10年以上,因此未必每個申請者都能堅持到最後成功上樓。有港媽在社交平台表示自己患上末期病,擔心病逝後兒子無安身之處,因而求問此情況可否加快公屋上樓速度。

有港媽在社交平台表示自己患上末期病,擔心病逝後兒子無安身之處,因而求問此情況可否加快公屋上樓速度。(資料圖片)

該港媽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發帖,問道「如果有未期病,申請公屋是否可加快?」,她其後解釋因自己患上末期病,由於自己才是公屋申請人,擔心一旦病逝,兒子沒容身居所,「我個仔也有需要住」。

有網民認為即使以患嚴重疾病為由,都很難加快輪候時間,「理由是全香港每日都有人病,咁要幾多屋先夠派」,亦有人建議港媽找社工及醫生協助,嘗試可否申請體恤安置。

「體恤安置」並不是一般的公屋申請,而需由專業社工或授權人士為個案作全面評估。社署負責向房屋署推薦個案。(資料圖片)

根據社會褔利署資料,「體恤安置」是一項特別房屋援助計劃,目的是為有真正迫切及長遠房屋需要,但因特殊境遇出現社會及醫療需要,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居住問題的個人或家庭提供房屋援助。「體恤安置」並不是一般的公屋申請,而需由專業社工或授權人士為個案作全面評估。社署負責向房屋署推薦個案。房屋署接獲有關推薦後,會向當事人進行詳細資格審查,並向合資格的當事人編配單位。

那公屋戶主離世後,是否可以「世襲」讓兒女繼續居住?據房委會資料顯示,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哪些人可以透過體恤安置計劃申請公屋?

「體恤安置」並不是一般的公屋申請,而需由專業社工或授權人士為個案作全面評估。社署負責向房屋署推薦個案。詳情按此

公屋戶主離世後,兒女可否繼續居住?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詳情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