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被DQ|家庭主婦疑因1舉動不符領取資格 欲找證據堅持上訴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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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費券最早於8月7日派發,近日愈來愈多市民收到「DQ」短訊,有港媽則分享指收到政府發出的訊息,告知她不符合獲取第二期消費券的資格,雖然沒交代原因,但她懷疑是因自己多年前一度考慮移民,並決心做家庭主婦,故提早領取強積金,或因此被政府歸入永久離港人士。

有港媽則分享指收到政府發出的訊息,告知她不符合獲取第二期消費券的資格。(親子王國討論區圖片)

該港媽在親子王國討論區發文,指多年前決定做家庭主婦,加上當時財政短缺,遂領取強積金內全部的錢出來,因而被裁定不符合領取第二期消費券資格。她上載1張由政府發出的短訊截圖,指因收訊者不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將不會獲發第二階段消費券,詳情可聯絡「消費券計劃秘書處」。短訊又表明,如收訊者有何異議,可在14天內以書面提交申述。

樓主留言補充,年輕時因澳洲有親人居住,而家人見她與拍拖7年的男友尚未結婚,遂建議她赴澳洲工作假期,如適合可考慮直接移民,故起行前提早領取所有強積金。惟出發後還是放不低男友,最終決定返港跟對方結婚,「生咗個小朋友,而家都小四啦,時間好快過」。

港媽指多年前決定做家庭主婦,加上當時財政短缺,遂領取強積金內全部的錢出來,估計因而被裁定不符合領取第二期消費券資格。(資料圖片)

不少人網民都建議港媽向政府上訴,她亦認為成功機會頗大,「證明到有喺香港生活就得」,並透露已找到在本港醫院的覆診紀錄作證據,「證明自己呢三年確在香港生活過嘅痕迹,因為有婦科病長期都要覆診」。

政府日前表示,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近日陸續以特定電話號碼(+852 6059 1120)發出手機短信,向不符合2022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資格的登記人發出通知。若登記人欲就審核結果提出覆檢,可在收到短信14天內以書面提交申述。

政府日前表示,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近日陸續發出手機短信,向不符合2022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資格的登記人發出通知。(資料圖片)

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的資格準則列明,登記人須符合「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在審核登記人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時,秘書處會考慮登記人曾否根據強制性公積金法例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交有效申請,以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利益。

政府提醒,若個別收到有關短信的登記人認為自己並非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可按短信所示以書面提交申述。秘書處會考慮他們提出的理據和證明,覆核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