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前活春宮│2男趴窗前赤裸親熱照瘋傳 網民:沒看過這麼大隻壁虎

撰文:向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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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親密行為時別讓人看到是常識吧?近日香港及台灣社交網站瘋傳另1張窗前「活春宮」照片,顯示2名男子在大廈單位窗前疑似進行性行為,面向街上的巨大窗戶沒有任何遮擋,途人或街坊均可看到。網民斥有關行為令人尷尬且犯法,怒問:「拉返窗簾好難咩?」
不過,《香港01》翻查網上資料,有關照片於2022年6月已在網上流傳,在越南及東南亞地區的社交網站率先出現,其後再於多個國家的Twitter瘋傳,繼而轉到香港社交網站廣傳,而近日又再被翻出瘋傳,更形容「從來沒看過這麼大隻的壁虎!」,引來網民心領神會,但事發地點相信並非香港。

有關照片約於上周初在越南等地的社交網站率先流傳,其後再於多個國家的Twitter瘋傳,相信事發地點並非香港。(網上圖片)

網上流傳的照片拍攝於私人住宅,大廈單位設有露台,外牆簇新。由於照片看到疑似種植於地面的植物,故相信事發位置屬低層單位,2名相信是男子赤裸趴在窗前,身體靠近對着街外有所動作,疑正進行性行為。由於屋內燈光全開,途人經過時只要抬頭就能望到活春宮的一幕,有人拍下照片後被瘋傳。

網民指雖然事發地點在屋內,但途人可以清楚看到不雅場面,實在令人尷尬,「屋苑實有小朋友,見到都唔知點解釋好」。有人則猜測,室內開燈後玻璃可能會像鏡子般反映到屋內情況,令人不察覺其實街外可看到屋內情況,「講到尾,都係拉返好窗簾先啦!」

雖然事發地點應並非香港,但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早前接受《香港01》查詢時表示,以香港法例而言,在「公眾可見」地方性交,即屬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最高可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而拍片或拍照後公開發布,則可能干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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