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十一!15歲少女懷孕產子 男友願意這樣做 法官輕判入獄3個月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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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需要負上刑責。台灣基隆1名送貨員和15歲少女交往,發生1次性關係,少女因而懷孕,送貨員事後捱告,由於男被告願意負責任,承諾等待小女友成年後,立即娶她為妻一起養育兒子,所以獲得女方家人原諒,法官裁定「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名成立,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2人首發生關係「一擊即中」
台媒於3月報道,涉事15歲少女和朱姓送貨員交往,他們2021年在朱男住所發生1次性行為,少女之後感到不適,於是前往婦產科求診,驚揭自己懷孕。
由於她未成年期間懷孕,診所依法通知基隆市婦幼警察隊,警員接報調查,確認孩子的生父是朱男。
男被告願負責任 入獄3個月
朱男事後捱告,最高可被判7年有期徒刑,案件審理期間,少女產下男嬰,女方母親向法官求情,表示朱男承諾在孩子出生後,願意承擔責任,待女兒成年就會娶她為妻,共同撫養孩子。法官考慮到被告認罪,而且獲得女方家人原諒,判處「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名成立,輕判入獄3個月。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