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男友是淫魔!姊妹遭性侵 19歲姊墮胎後續受害 色男遭重判

台灣發生姊妹同遭性侵的駭人風化案。新北市1名男子與女鄰居交往後,遷往與女友和其2名女兒同住,卻先後對姊妹伸出狼爪,其中姊姊在19歲時被性侵至懷孕,墮胎後仍繼續遭色男性侵,最終落淚揭破事作,報警提告。
案件審理期間,姊妹的母親與被告仍保持戀人關係,而且曾收到幼女妹告知遭被告性侵的訊息,但她直接刪除。法官審視案中證據後,判處被告1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和2項「強制性交」罪名成立,重囚12年6個月。

被告否認性侵姊妹 律師懷疑遭誣告
台媒於今年3月報道,案件在新北地院審理,男被告被指2020年和女友同居後,在屋內性侵女友的2名女兒。其中2020年至2021年,男被告潛入姊妹房內,性侵仍在就讀高中、未滿18歲的妹妹;到了2022年和2023年則2次性侵姊姊。直到姊姊在公司出席性侵害課程時,喃喃自語表示遭到性侵,旁邊同事聽到後走近了解,陪同受害人報警,案件因而曝光。
男被告否認罪行,代表律師辯稱,被告和2名原告原本感情良好,姊姊2013年8月親手寫卡感謝被告,但自從被告孫女於2018年出生後,打算將孫女帶回住所同住,姊妹自此因學業和交友問題和母親及被告發生爭執,姊妹不滿被告管教,更想搬出家門,因而誣告被告。
姊妹供稱遭性侵 姊姊墮胎後仍受害
妹妹卻表示,自己從國一起遭到被告性侵,當時和姊姊同房不同床,曾經看到被告性侵姊姊,聽到木床床板搖動聲和撞牆聲,即使她本身入睡了,卻仍會驚醒過來。
姊姊亦指,小三起即遭被告性侵,到2022年5月已19歲,遭到被告性侵導致懷孕,由母親陪同墮胎,但當時她不敢向母親坦白,只能謊稱可能是前男友的骨肉。至翌年農曆新年前,被告威脅如果姊姊不配合,就會傷害其母親,再度性侵得逞,她不敢向母親說出真相,擔心被母親責怪勾引其男友。姊姊更指,在屋內目擊被告性侵妹妹,出於同1個原因,所以她不敢張揚阻止。
法官裁定罪成 重囚12年6個月
法官翻閱相關證據,涉事母親曾表示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甚至購買手機給2名原告,所以長女寫卡感謝被告,行為合符常理。母親目前仍是被告的女友,承認收到幼女妹訊息,告知曾遭被告性侵,但她直接刪除訊息,並向女兒表示「如果是真的,我跟你們一起搬走」。而原告的母親是否相信被告,只是其主觀感受,不能成為對被告有利的證據。
法官指出,2名原告已經成年和另住別處,和被告沒有仇恨,不需要冒着作偽證風險來誣告被告,判處1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和2項「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合併12年6個月有期徒刑。
至於姊妹供稱從小三和國一起遭到被告性侵,法官認為年代久遠,指證內容並非一致,判處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