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撈」吿「河底撈」商標侵權遭駁回 法院指字形有異讀音有別

撰文:李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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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餐飲集團「海底撈」指一間名為「河底撈」的餐廳所使用的商標,與海底撈核准註冊的過於近似,認為涉嫌侵犯其商標專利權;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周三(12日)在一審駁回,法院指出兩家餐廳名稱雖然都有「底撈」二字,但在整體字形、商標構圖及顏色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

海底撈成立於1994年,全稱為四川海底撈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是知名的連鎖川味火鍋店,在內地擁有數百家分店,業務更拓展至韓國、日本、新加坡、美國等海外巿場。

河底撈餐廳則位於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2018年9月20日完成公司登記,業務主要為中餐,餐館正門招牌為「河底撈家常菜」,其中「河底撈」採用藝術字, 「河」字三點水呈河流形態,「底」字下面的點則是由一個魚形圖像代替,整個招牌上方都有一個活蹦亂跳的魚的圖像。

河底撈:一個是鹹水一個是淡水

2019年8月,海底撈以商標侵權為由,將河底撈告上了長沙天心區人民法院。海底撈認為,河底撈和海底撈兩個商標很相似,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人民幣。

河底撈辯稱與海底撈商標不屬於近似商標,強調文字商標是不是相似,要從讀音、形象、意思來進行對比,河與海讀音不同,字形也不一樣,相似之處是都屬於水,但一個是鹹水,一個是淡水,「生活中不僅僅是河裏有水,湖、江等都是有水的地方,那麼按照原告海底撈公司的邏輯,只要是用有水的江、湖、河、海等名字都是侵犯原告的商標專用權。」此外,一提海底撈,就知道是火鍋,但河底撈主要經營的是湘菜河鮮,火鍋並非主業,服務方式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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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整體字形存在一定差異

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審理後指出,河底撈商標與海底撈的雖都有「底撈」二字,但在文字的整體字形方面,兩者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海底撈的註冊商標為方正華隸字體,而河底撈則是用藝術字構成;讀音方面,「河」字與「海」字雖然拼音都是H開頭,但是無論是按照普通話或湖南本地方言讀法,兩者讀音均無任何相似性;服務方面,海底撈旗下所有店鋪提供的是川菜火鍋,河底撈則是典型的湘菜系列,雖然也有火鍋菜品,但大多數為河鮮火鍋。

法院表示,無論從字體的字形、讀音、構圖、顏色,還是從原告、被告經營的菜品等方面,均不會使一般的消費者對河底撈的餐飲服務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註冊商標海底撈之間有特定的聯繫,因此駁回原告海底撈的訴訟請求。主審法官稱:「知識產權保護目的在於推動社會創新,但也有一些商業維權,濫用權利,意圖壟斷行業。知識產權審判既要注重權利保護,也要注意防止過度維權。」目前控辯雙方均未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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