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資料】5年23名內地婦刑期內產子  免費享用醫療服務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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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一名內地婦人撞傷港人母女,被控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獄5個月1星期。由於該孕婦現時懷有4個月身孕,她服刑期間或有機會分娩。
孕婦服刑會否有特別安排?而內地婦人在港服刑期間產子,嬰兒會否享有居港權?

孕婦在獄中會被安排較輕便的工作,膳食會有「孕婦餐」。

居於深圳羅湖區、報稱家庭主婦被告黃玉鳳,被裁定近距離以助跑式衝向一對港人母女,其中年逾五旬的港人母親當場倒地受傷,直至現時均須用拐杖助行。現時懷有4個多月身孕黃玉鳳,最終被判入獄5個月1星期,她或有機會在獄中分娩。

若被告在獄中產子,孩子會否擁有居港權?據了解,根據《基本法》第24條,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均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換言之,若父母為中國公民,其子女在香港境內出生,均會成為永久性居民,並享有居留權。至於本案被告及丈夫,由於未有其國籍資料,未知是否符合《基本法》24條條件。

獄中免費享用醫療服務

前懲教職員表示,監獄內有囚室設有醫院設備、醫護人員等,懷孕囚犯會被安排入住相關囚室,並接受定期檢查,照顧跟一般醫院一樣,費用全免。他又稱,懷孕囚犯服刑期間的工作會較輕巧,例如:貼信封,而不用到較體力勞動的洗衫房、絲印或車衣工作。孕婦的膳食也會跟其他囚犯有所不同,他指獄中會有「孕婦餐」。

至於嬰兒出生後,會安排到育嬰室,母親也可以繼續照顧孩子。如果囚犯要求孩子交由家人照顧,社會福利署也可作安排。

 

擔心被滋擾可要求獨立囚禁

是次沙田襲擊案的被告黃玉鳳,審訊期間也稱受外界滋擾,若她擔心服刑期間被騷擾,懲教署有何安排?該位前職員稱,犯人到監獄報到時,職員會先了解她的背景,例如身世、來自哪裡、有沒有黑社會背景、吸毒或濫用藥物之類;並會因應其刑期長短,安排適合的監倉。被告也可要求單獨囚禁,但他指出,並非一般人能抵得住單獨囚犯的孤獨,而產房也不會有太多囚犯,若有滋擾行為,獄中職員也會維持秩序。

5年23內地婦刑期內分娩

懲教署回應《香港01》,署方會安排懷孕在囚人士作定期檢查,並會安排她們到公立醫院接受產前檢查及進行分娩,有關醫療費用由公帑支付。而2011年至2015年間,共有23名內地孕婦在服刑期間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