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領國際駕照 澳華裔漢不識英文路牌高速撞死人 囚3年4個月
澳洲28歲華裔男子潘亞東(Yadong Pan,音譯)2017年12月駕車從科拉克(Colac)前往羅恩(Lorne),由於他不熟悉當地道路,加上看不懂英文路牌,結果撞上由52歲男子侯洛(George Hullo)駕駛的車子,導致侯洛當場死亡,而潘亞東車上的39歲女乘客肖燕宇(Xiao Yanyu,音譯)則重傷;潘亞東周一(25日)被判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重傷兩項罪名成立,入獄3年4個月,兩年內不得申請假釋。
潘亞東持臨時工作簽證,並在香港取得國際駕駛執照,於澳洲的羊肉屠宰場工作了近7個月。事發當日,他以時速98公里行駛,由於看不明白英文路標,因此全程都依靠衛星定位系統(GPS)指示;上午約11時,準備前往羅恩釣魚的侯洛駕車駛至達比瑞格拉福里斯特(Birregurra-Forrest)與科拉克洛恩(Colac-Lorne)十字路口,雖然依照停車指示停車,但潘亞東卻以近100公里的時速駛過路口,猛烈地撞上了侯洛的座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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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缺乏在澳洲駕駛經驗
侯洛當場身亡,車子嚴重損壞;肖燕宇的脊椎多處骨折,遭受嚴重內傷,15個月後情況仍未見好轉,無法正常工作。侯洛的弟弟史蒂夫(Steve Hullo)表示,潘亞東看不懂路牌,卻仍可獲駕駛執照,家人得悉後倍感痛苦,呼籲有關部門介入並追究責任。
潘亞東在法庭辯稱,不知道路上的減速帶(rumble strips)是提醒司機減速的標誌,而這在中國只代表前方有斜坡,又指GPS沒有任何提示,令他以為自己一直走在一條主幹道上。潘亞東的辯護律師紐頓(Bradley Newton)表示,潘亞東曾謂中國和澳洲駕車有很多地方不同,並承認缺乏在澳洲駕駛的經驗。
潘亞東在聲明中強調,對受害者的家人感到非常抱歉,自己時常想起事發情景,「我沒有辦法原諒自己,我們的生活都和以前完全不一樣了。」
官:悲劇完全是可以避免
法官馬拉利(Gerard Mullaly)在判刑時稱:「他們看不懂減速帶及路牌,並使用中文版Google地圖,卻可以駕駛,實在令人擔憂,這宗悲劇完全是可以避免。」
由於事發的十字路口經常發生車禍,為了提醒駕駛人士,當局決定加裝警示標誌,包括中文顯示的停車指示牌,並計劃將十字路口改成迴旋處。澳洲交通事故委員會(Transport Accident Commission)負責人科克菲爾德(Samantha Cockfield)說,GPS會令駕駛人士分心,「就算你的導航系統告訴該走這條路,為了個人安全,最好還是選擇較大型的高速公路。我們建議使用主要的道路,因為它們是為長距離和高速駕駛而設,而鄉郊道路則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