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車禍】聽障人士考牌前需驗耳 駕商用車至少聽到40分貝聲音

撰文: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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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凌晨時份,吐露港公路發生的奪命車禍,涉嫌酒駕被捕的40歲姓許私家車司機據悉是聾啞人士。現時,聽障人士如要在本港考取車牌,需先進行驗耳並提交醫生報告,再面見運輸署主任,經批准後才可申請考牌,如欲駕駛商用車輛,更需聽到40分貝或以下的聲音。

根據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網頁資料顯示,聽障人士如需考車牌,需進行驗耳,到聽覺中心接受聽覺測驗,評估現有助聽器是否適合,若不適合,便重新購置助聽器,而聽覺學家會亦會撰寫聽覺報告,並由耳鼻喉醫生簽署報告。該會主席兼聽力專家區建國表示,聽障人士如要考車牌,除了需驗耳及提供由耳鼻喉醫生簽署的報告外,在面見運輸署主任時,亦會進行簡單聽力測試,如在較遠距離範圍敲打聲音,以測試該名聽障人士的聽力,最終由運輸署決定申請人是否合資格考牌。不過,如要駕駛商用車輛,申請人需聽到40分貝或以下的聲音。區又指出,現時駕駛人士「靠眼望多過靠耳聽」,該會有不少會員都考有車牌,聽障人士駕駛遇上交通意外的比率亦不會比普通人高。

而運輸署就聽障人士駕駛考試及駕駛執照發出通告指出,指聽障人士在駕駛時需要配戴助聽器的人士,並通過醫生推薦及經運輸署測試滿意後,方可申請駕駛考試。

聽障人士駕駛時,必須戴上助聽器。(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