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訴苦胸大妨礙做運動 男上司要求解鈕摸胸被控性騷擾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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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某商場周姓副店長,得悉女同事「小妙」因肩膀受傷無法運動導致變胖,而她表示無法運動是因胸部較大,運動會拉扯肩膀,周聽後詢問她胸部有多大,可以摸一下嗎?可以看一下嗎?涉嫌3度伸手碰觸她的胸部,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法官審理時,被害人撤回告訴,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

男上司涉嫌3度伸手碰觸女下屬的胸部,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法官審理時,被害人撤回告訴,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聯合新聞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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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以周姓副店長被檢察官依性騷擾防治法之罪提起公訴,而性騷擾防治法屬告訴乃論,經被害人「小妙」(化名)於辯論終結前具狀撤回告訴,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

檢方起訴指出,周男是台中市某商場的副店長,被害人「小妙」也是商場的員工,「小妙」於去年2月12日清晨,因擔任商場早班工作,在商場負責開店前置作業及開啟鐵門及手扶梯。「小妙」於開啟商場2樓鐵門及手扶梯開關時,周男陪同她開啟並與她聊天,得知她因為肩膀受傷無法運動導致變胖,經進一步詢問,她表示無法運動的原因是因為其胸部較大,運動會拉扯肩膀,因此醫生要求她靜養。

周男聽聞後詢問「小妙」胸部有多大,並詢問她「可以摸一下嗎?」經她拒絕後,周復表示「那可以看一下嗎?」,她雖感到害怕,然因四下無人無法求救,且害怕失去工作,不敢嚴厲拒絕,乃將襯衫鈕釦解開,並將衣領拉開,讓周自上而下觀看。

未料,周竟意圖性騷擾,趁她不及抗拒,伸手觸碰她胸部下緣一下,「小妙」受驚嚇並躲開後,向周表示這樣是性騷擾,她感到不舒服。隨後,她欲從周男面前離開時,周自她身後以右手抓她右邊胸部一下,被害人躲開並制止他後,周竟又再次以右手抓捏她的胸部一次。經被害人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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