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性侵犯假釋期間逃逸 警發「無修圖」通輯令 網民:誰認得啊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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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25歲男子潘俊皓,去年因為與未滿14歲的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被判處監禁6個月,由於他再犯機會高,同年假釋後須戴上電子腳鐐接受管束,但昨日(11日)他竟破壞電子腳鐐逃去,被警方通緝。台警於今日上午迅速在宜蘭員山鄉深溝村拘捕潘男,但一眾網民的焦點都落在警方發布的通緝令,因為疑犯照片與潘男在facebook上載的自拍照相差極大,明顯美圖過度,網民笑言警方會否捉錯人,「差太多,誰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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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潘俊皓被控性侵害未成年少女,連同其他竊盜、恐嚇等案件,被法院判監6個月。潘男自去年6月底假釋出獄後,因被判斷重犯機會機率高,需戴上電子腳鐐以管束監控,被下令宵禁,即在晚上10時至翌朝6時間,不得離家外出。
不過,台東地檢署在昨午4時發現其電子腳鐐出現異常,最後發現潘男將腳鐐破壞,棄置於花蓮縣鳳林鄉大富火車站後逃走,警方馬上發布通緝令。結果,台警今早10時50分在宜蘭員山鄉深溝村拘捕潘男。警方指他破壞腳鐐後,在台東偷了一輛電單車北上近300公里,當地警方發現該電單車蹤迹,從而前往宜蘭員山鄉將潘男拘捕。
雖然台灣警方行動神速,但網民的焦點都落在潘男的通緝令上,均因他在facebook上載的自拍照明顯修圖過度,他完全變成「瓜子口臉」,濃眉大眼、鼻尖面瘦,右手臂內側有六芒星刺青,但從刑事局公布的逃犯照可見,潘男「真身」看上去完全是另一個人,面扁且圓、眼小鼻大。有網民就笑言這算不算詐騙犯,「是性侵還是詐欺?」,更有人擔心警察會否捉錯人,「差一點抓錯人?變臉?」。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