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女生辭職做街頭藝人 駐新界西Busking望以歌聲治癒觀眾

撰文:譚曉彤 陳展希
出版:更新:

「來又如風、離又如風、或世事通通不過是場夢」,歲月如歌,王菲的《如風》於1993年年底推出,轉眼已是24年前的「老歌」;流行經典,今仍有不少人懂唱。23歲女生羅凱鈴(Judas Law)站在屯門西鐵站出口的一片空地,開腔唱着比她還「老」的《如風》,婉轉動聽的歌聲仿佛凝住了空氣,行人的急速步伐亦變慢,逐漸有人佇足傾聽;她毅然辭職當街頭藝人,為的就是這一刻。
在許多國家,街頭賣唱(busking)早已是城市的一道風景;但在香港,街頭藝人可能被指阻街、噪音或行乞,因而被警察或食環署人員驅趕,甚至遭檢控。儘管如此,熱愛音樂的Judas仍然無懼,一年前當上全職街頭藝人,專門在天水圍、屯門、元朗的街頭唱歌,望以歌聲「治癒」觀眾。

90後女生Judas常常在新界西的街頭賣唱,並且喜歡唱八、九十年代的經典廣東歌。(陳展希攝)
+3

某個周三的下午4時許,Judas在屯門西鐵站出口的一片空地,放下沉甸甸的行李箱,拿出擴音器,架起了咪架和咪高峰。她抱着結他,一撥弦,開腔唱王菲的經典金曲《如風》,那是陪伴她成長的經典金曲,是這刻她想跟行人分享的歌。

一名幾歲大的小男孩,問媽媽取了一張10元紙幣,投進Judas腳前的結他袋,成為她這天的第一位「顧客」。此時,愈來愈多人停步聽她唱歌。剛買完餸路經現場的譚先生也給了打賞,他說:「我第一次見佢喺度……把聲幾靚,好過一般歌星,呢啲先係唱歌吖嘛。」

另一位李小姐一邊咬着麵包,一邊聽Judas自彈自唱,「她很特別,打扮很中性,但吸引我停下來是因為她的聲線很細膩,很溫柔,有很大的對比」。李小姐指每周有兩、三天會到屯門當私人補習老師,有時會遇上Judas賣唱,因此她對Judas也很熟悉:「她平時都是唱廣東歌,很少唱普通話歌。」

90後街頭藝人Judas Law經常在天水圍、屯門、元朗等地演唱,深受觀眾歡迎。(Judas_1314 Instagram圖片)
+34

的確,Judas唱了個多小時,選唱的都是經典廣東歌,例如是王菲的《約定》、陳百強《漣漪》、張學友的《每天愛你多一些》,許多都是她出生前的經典歌。23歲的Judas對廣東歌的情意結來自「家教」,「小時候爸爸媽媽經常播廣東話舊歌,聽慣了,始終會更有感覺……因為我們都是說廣東話,唱這些歌觀眾會舒服點、投入點」。

Judas 3年前在尖沙嘴看到一位舊同學街頭賣唱,當時她深受打動,覺得街頭賣唱能為人帶來「正面」、「舒服」的感覺,再加上她從小就喜歡唱歌,12歲開始學彈琴,因此希望以音樂感染他人,於是立刻自學結他,嘗試到街頭賣唱。在1年前,她更毅然辭去穩定的補習社導師工作,全職當街頭藝人。

作出這重大決定後,Judas才覺得難以向家人交代,認為父母應會反對;怎料家人非常支持,更說「你想做就做,做好一點,你可以的」,令她非常感動。Judas坦言自己不需急着「養家」,才能無包袱地去賣唱,家人更不時關心她的「工作」會否太辛苦,或是否有經濟困難。她感恩地說:「因為有了他們的支持,所以我可以行得更遠。」

街頭賣唱當然希望得到觀眾打賞,但Judas稱觀眾隨心而發就可以,因她最渴望的不是金錢,而是用歌聲「治療」每一位觀眾的心靈:「希望每一位聽眾行過、聽完都會覺得開心、滿足。」她曾在街頭演唱鄭欣宜的《女神》,片段被上載到facebook專頁「盡在元朗」後,不少網民大讚她「好聽過原唱」,得到不少掌聲。

不少人認為街頭藝人收入不穩定,甚至被標籤為不願找份正職的「廢青」。但Judas推翻有關想法,她稱街頭賣唱除了有觀眾打賞,亦會被邀請到酒吧、婚禮等場合當駐場歌手,現在收入反而較以往高。她笑稱:「如果我是廢青就不會辭工吧?畢竟那份工作更穩定、更舒服,又不用走來走去。」

如今Judas忙於駐唱歌,每月只會到街頭賣唱2次,而且選擇到天水圍、屯門、元朗這些新界西北地區,因她本身居於天水圍,希望用歌聲為這區帶來朝氣。雖然天水圍曾被冠以「悲情城市」的負面標籤,但Judas並不認同,更指這裏的居民「很有人情味」,會主動買水給她喝,見她流汗就體貼地遞上紙巾,有一次她賣唱時突然下雨,「有觀眾跟我說『你這些電子器材不能弄濕,我們幫你一起執走吧!快點快點!』,當時我覺得大家好有愛,好有人情味」。

Judas亦曾試過被警察驅趕,有觀眾便挺身而出跟警察理論,反指是警員「咁樣阻住人哋」。Judas表示,「聽到觀眾這樣說其實都有少少心酸……自己想唱,觀眾又想我留下來,但無奈被人投訴,我也沒辦法」。她只好向觀眾解釋警察只是執行職務,隨即收拾好結他和儀器便離開。

Judas指近年街頭賣唱的文化興起,但是法例上卻沒有確立賣唱者的地位和身份,令她覺得兩者十分矛盾。(陳展希攝)

現時法例沒有禁止街頭藝術表演,但警察或食環署可用阻街或噪音過大等原因阻止表演。Judas表示,曾經試過每月賣唱20天,當中有4天被執法人員趕走,坦言最初不習慣,心情大受影響;後來她學會每次演出前都調整心理狀態,遇有突發情況亦能處之泰然,更把別人的投訴當是進步的契機,「如果你經常被人投訴,就應該檢討下是否水準不夠高,應否在家裏練好歌再出來唱」。

近年街頭賣唱文化興起,但法例卻沒有確立賣唱者的地位和身份,Judas認為可以仿傚台灣訂立街頭藝人發牌制度,令表演的質素不會過於參差,同時令街頭藝人不用為「走鬼」提心吊膽。

Judas她希望能用歌聲去「治癒」觀眾,並且為觀眾帶來快樂。(陳展希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