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雷頌德曾稱:擺明玩國歌 網民擔心黎明《全日愛》違法
撰文:向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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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昨日就《國歌法》草案進行二審,加重了侮辱國歌行為的刑罰,有熱衷於二次創作的網民擔心,未來惡搞國歌會被判刑,甚至可能因為過去的創作而被「追數」,其中由黎明主唱的流行曲《全日愛》,開首就插入國歌的旋律,作曲及編曲的雷頌德曾公開說過,該首歌是「擺明玩國歌」,有網民擔心黎明或會觸犯《國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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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愛》被收錄於黎明的大碟《北京站》,於2000年發行,由林夕作詞、雷頌德作由及編曲。歌曲一開始就重覆了兩次國歌的首數個拍子,雷頌德於2014年10月接受電台訪問時,曾經以《全日愛》回應指摘他抄歌的問題,當時他公開說:「話我抄國歌,我係擺到明玩國歌嘅!」
事實上,黎明於2000年推出有國歌元素版本的《全日愛》,的確惹來「玩國歌」的質疑,據當時傳媒報道,唱片公司稱雖然沒有收到投訴,但會在台灣及內地推出另一版本、即沒有國歌的《全日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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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港網上討論區有不少帖文討論《國歌法》,有人擔心歌曲加入國歌元首素會被控,又稱:「好擔心明福俠(黎明),佢首《全日愛》犯咗《國歌法》未?」網民紛紛擔心有歌國的《全日愛》成為絕唱,失去獨特回憶。
根據《國歌法》,「侮辱國歌」包括「惡意修改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或者以其他方式的侮辱行為」,犯法人士可由「公安機關可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以外,如若構成犯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國歌亦不能作商業用途。身為法律學者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曾表示,可以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決定直接適用或透過本地立法實施,而她就認為本地立法會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