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公園活春宮?男女學生口交 13秒完事片瘋傳 網民籲打羽毛球
【活春宮/不雅影片/香港】任何人在公眾地方進行性行為都屬犯法,如是未成年學生更加罪加一等!本港網絡瘋傳1段「學生活春宮」影片,見到1對穿校服男女學生,在九龍公園瞭望台疑似公然口交,動作激烈,令人咋舌。
影片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批評2人行為離譜,「傷風化」、「道德淪亡」、「現在的教育是怎樣了?」;也有提議2人應去「去打羽毛球啦」、「沖凍水涼就冇事」。另有網民認為雖然2人行為不妥,但不應發布影片公審,「雖然佢哋唔啱,但係快啲刪除咗佢,害咗小朋友」。
男女學生疑九龍公園瞭望台公然口交
網上流傳影片長40秒,見到當時烈日當空,1對穿上白色校服男女學生,正在1個瞭望台頂進行「口交」,其中女方跪在地上,站着的男方則動作激烈。大約13秒完事後,男女學生整理好衣物後就慢慢走下樓梯離開。
影片於周二(9月3日)起在本港網絡流傳,上載者留言「上山打羽毛球」,未有交代拍攝時間和地點。惟有多名網民認出,拍攝地點疑是九龍公園瞭望台頂。
網民批有傷風化
不少網民看過影片嘩然,批評2人行為離譜,「傷風化」、「道德淪亡」、「現在的教育是怎樣了?」。也有網民建議他們應該「去打羽毛球啦」、「沖凍水涼就冇事」。
有網民指出,雖然2名男女學生的行為不妥,但不應發布影片公審,「雖然佢哋唔啱,但係快啲刪除咗佢,害咗小朋友」、「算啦,有時激情起上嚟,呢啲嘢好難講」。
公眾地方猥褻可罰款及監禁 發布者或犯法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第21條,任何人如在香港發布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如相關社交媒體或即時通訊群組的伺服器設於香港,亦受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