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客2人霸4個位!行李篋佔空間阻他人就坐 小紅書男拍片怒公審
攜帶大型物件搭乘交通工具時,理應盡量避免影響其他乘客。日前有小紅書用戶發文表示,乘坐巴士時目睹有2人坐於下層的4人座位,並將行李篋放在中間正前方,阻止其他人坐另外2個空位。樓主形容當時車廂「下層坐滿人」,不滿對方自私舉動,故於公審網上。
有網民批評片中乘客太自私,「乞人憎」,「拿箱子(行李)的應該Call 車」,又引用本港法例第230A章 《公共巴士服務規例》,指每位乘客只可攜帶1件重量不超過5公斤,體積不大於0.1立方米的行李登車;乘客攜帶物品不得佔用任何座位,亦不得放置在巴士通道或樓梯上,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
該乘客在小紅書上傳1條約數秒片段,不滿稱「巴士下層坐滿人,呢2人係都放個行李箱喺度不俾人坐」。從片中可見,巴士車廂內有男子疑與同行人士坐於下層1排4人座位,並在中間位置擺放行李篋,變相令其他上車的乘客沒有足夠空間就坐;而車廂前方座位大多已有乘客就坐,令巴士上有人疑似因「無位坐」,需要站立近車門前位置。
網民猜是旅客不清箱巴士設計
雖然有網民認為樓主大可開聲要求對方讓座,毋須公審,「如果人多肯定有人講,但如果好多吉位,估計無咩人會出聲」、「如果其他座位都(已經)坐人的話,你可以直接跟他說:『請他把行李箱拿開』」;又猜測對方或是旅客,不清楚本地巴士設計,「可能比較少嚟香港搭巴士啦,中門對着是有放行李位置的」。
亦有人批評涉事乘客自私,行為「乞人憎」,「直接X佢啦」、「同司機講」、「拿箱子(行李)的應該Call 車」,並引用本港法例第230A章 《公共巴士服務規例》,指出每位乘客只可攜帶1件重量不超過5公斤,體積不大於0.1立方米的行李登車;乘客攜帶物品不得佔用任何座位,亦不得放置在巴士通道或樓梯上。巴士公司職員有權拒絕違規乘客登車,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
(小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