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父涉姦情婦案 被告稱叫事主到家 只為研究瞞妻方法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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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售貨員的已婚人父,涉強姦21歲前情婦案今(29日)續審,庭上播出被告的警誡會面錄影。他被捕後接受警方盤問,稱案發當日清晨,他和妻子就婚外情一事吵架,妻子服食安眠藥自殺,需送院留醫。被告數小時後叫女事主上門,與她商量如何瞞騙妻子,但女事主愈來愈激動,大哭起來。被告否認當日曾強姦她,更稱當晚二人甚至沒有性交。

被告梁至威否認強姦女事主。(資料圖片)

妻入院後叫女事主到家

被告在警署錄口供時,稱去年5月16日清晨他和妻子爭吵,妻子知道他與女事主的關係不尋常,向他發怒道:「你以後唔使返來,我宜家死俾你睇!」被告回家後,發現妻子服安眠藥自殺,沒有意識,他立即打電話報警。妻子入院後,被告聯絡女事主,叫她上門商量如何向妻子解釋二人的關係,並說:「想同佢(女事主)諗方法呃住先。」

事主突提分手罵他「衰人」

女事主上門時,被告的兒子正在客廳熟睡,被告稱想女事主配合,一同欺騙妻子令她的情況好些,但女事主突然提出分手,罵他是「衰人」,抱怨被告口口聲聲說會離婚,但一直沒有兌現承認。她邊說邊哭,被告怕她吵醒兒子,才帶她入睡房繼續傾。

指事主揮霍去完台灣又要去泰國

被告提到,早在去年4月,他和女事主去台灣旅行,已經與她吵架,不滿她揮霍、欠下信用卡債,又說二人剛從台灣回來,女事主又吵着要去泰國旅行,直言:「識咗佢兩年,佢係我咁多女友中唯一無儲錢嘅女友。」

聲稱二人當晚甚至無性交

二人在睡房吵架,被告聲稱沒有大聲喝罵她,但說話很難聽。女事主情緒失控,哭得越來越厲害,後來到客廳坐,躺在沙發睡着了。被告稱她睡醒後,情緒好轉,他便給她500元乘車回家,送她出門口。案發當日被告由始至終沒有強姦她,或與她發生性行為。

辯方明天會傳召一名辯方證人作供。

被告梁至威,32歲,報稱任職鞋店售貨員。他被控於去年5月16日在香港強姦及刑事恐嚇21歲女事主,令女事主受驚。

案件編號:HCCC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