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識會議 · 下|從「反對」到「反對但接受」 如何實踐協商民主
「我們不同意,但可以接受。」——在智庫MWYO青年辦公室聯同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合辦全港首場「審議式民主」(又稱協商民主)實驗上,經過一連兩日的反覆討論,一位原本持反對意見的參加者如是說;而對方所在的小組,最後也改變取態,與其他小組達成共識。從「反對」到「反對但接受」,具備不同政治理念和知識背景的年輕人們,經過怎樣的認識、思考和協商,做到「不同而和」?
尊重差異互相學習
特區政府正與港鐵公司就票價調整機制進行檢討,MWYO和張欣宇於2月4日及5日合辦「港鐵票價青年傾」論壇,讓30多名18至40歲的青年反覆思考和討論「如何調整港鐵票價調整機制」。在沒有採取「多數服從少數」方式決議的情況下,經過14個小時的思辯,參加者最終達成共識,建議引入利潤對沖機制。張欣宇已就此約見政府反映意見。
儘管香港市民對於現行可加可減機制總是出現只加不減結果感到不滿,但若要以施政者角度認真討論港鐵應該如何平衡商業原則和市民期望,也非易事,因為當中涉及公共行政考量、複雜計算方式、上市公司業務、甚至鐵路專業知識。這對於具備不同政治理念、知識背景、思維模式的年輕人們來說,本身就是不小的挑戰。
30人分成六個小組,各有討論模式,有些是組員自由討論,有些是組長引導發言。第三組屬於後者,組長John告訴《香港01》,組內有兩名鐵路專業人士,但其他人包括自己都是「門外漢」,要在短時間內消化技術性資料十分吃力,幸而大家樂於互相補給。
保持開放思想碰撞
作為小組組長,John認為首先要建立組員之間的尊重和信任,才能做到有系統和有建設性的討論。例如,現行港鐵「服務表現安排」是按服務延誤時數計算最高撥款金額,而該組則提出應該納入「港鐵事故嚴重性」,卻被其他小組質疑難以量化「嚴重性」;幸而,組內一位鐵路工程師提出港鐵向來參考英國《鐵路安全指引書》,當中清楚列明定義構成「嚴重性」的因素;最後經過一番介紹和討論,其他組亦同意以此用作參考。
同樣覺得「被補給」的還有Tony。他是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生,自認「文科人」的他,本身以為「數理人」的數理知識未必有助批判票價機制,但經過兩日討論,他漸漸意識到團隊協作的重要,因為有時「文科人」一些想法要靠「數理人」的邏輯才能發現漏洞。例如在討論「負擔能力上限安排」時,有人提出應該按照全港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下四分位數」取代「中位數」,「數理人」就會試算出「中位數」和「下四分位數」按年變動的分別,從而促進討論到底何者更有效反映出市民的負擔能力。
另一位熱衷於公共議題又參加過不同政府委員會的Rebecca也有一番深刻的學習體會。她本身準備充足,自問對議題十分熟識,但經過一番碰撞,她了解到自己考慮並不周到,也意識到有些想法不是絕對,需要聆聽他人意見,不斷互相驗證,一同完善論點。
有認知才可作判斷
有了尊重和信任,下一步就要設計討論流程。論壇問題設計由廣入深,一步步收窄討論範圍:首先廣泛討論票價應該涵蓋什麼因素,參加者可以天馬行空發表初步看法;然後,大會再將一眾意見歸納成幾個大主題和原則,成為下一個共識點的討論基礎,如此類推;最後,就算未能完美地達成共識,但至少討論結果都合乎先前大家同意的原則。
小組討論環節如是。John為了更有系統地帶領討論,先讓每個組員發言,了解他們對題目的初步看法,然後歸納出共識點和矛盾點,再針對每個點逐一討論。他也會調動組員發言次序,指示他們補充某些觀點和回應某些反駁,並確認其他組員明白並認同發言者的觀點,確保小組共識是考慮各方因素及眾人角度而成。當組內出現分歧時,John會引導組員考慮自己堅持的方向有沒有調整空間,同時亦會在不同意見中找到共通點。
另一位組長Alan帶領小組討論時,首先會令每個組員都清楚是在討論哪個焦點,假如有組員不太熟悉有關內容,他會為對方進行解說,並要求所有組員對此都有基礎認知,才能進行討論。他認為,這也反映整個社會的現實情況,在討論某些議題時,總會有些人具有該議題的背景,有些人則沒有太大認識,而驅動討論的人有責任驅使每個人都清楚了解並且跟得上討論內容,並鼓勵他們在充分認知的基礎上,作出判斷。
突破傳統嘗試協商
至於是次論壇「不完美」的地方,不少人都認為缺少一個「資料庫」或事實核查小組,即類似為立法會議員提供資料概覽的立法會秘書處。
本身是MWYO研究員的第二組組長Angus表示,主辦方本身已經做了不少準備功夫,包括擬備相關資料、邀請專家現場對話,但在討論的過程中,難免出現一些資料缺漏的情況,若能邀請更加熟悉政策制訂人士到場、提供可靠資訊,相信有助提升討論質素。
John則認為,若然要做到更專業、更深度的討論,所提出的論點必須有統計和研究作支撐,但考慮到是次會議的規模和參加者的接受程度,只能夠在有限的時間內作簡單的思考,尤其對於未曾參與過公共政策討論的人,已是一個不錯的突破。
「審議式民主」是近年備受推崇的民主新範式,又被稱為「協商民主」。有別於傳統「代議民主」依賴「少數服從多數」方式進行表決,「審議式民主」旨在促進公眾以公共利益作為最大依歸,因應某項政策或議題進行理性溝通,期間雙方經過深思熟慮,有望糾正自己的盲點或錯誤,從而放下成見、找出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