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人司法公義・上| 聽不見的審訊 看不見的不公
「香港人是善忘的動物。」身旁的獨立記者關震海如此說。他在2019年成立《誌》傳媒,立意系統地記錄香港,為香港立「誌」——古時記事的書籍名,亦敢於為新一代言志——以文字表達思想和記憶。他說,在資訊垂手可得的年代,「紙本記錄才能將事情留住。」近日,他將橫跨三年的專題報道「聾人司法傳譯制度」編輯成《看不見的說話》一書,透過第一身的旁聽、調查、訪問,將聾人和聽障人士在執法和司法程序中遇到的溝通不暢和不公對待記錄下來,向社會大眾揭露問題。
「聾人司法公義」報道上篇
為不公留下印記
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關震海在《誌》發佈一段名為「守護自己條Line的紅隧收費員」的3分鐘片段。畫面中,示威者佔領紅隧後免費放行車輛,引起收費員不滿,因為他們只是外判員工,只要車輛沒有付費,就要自掏腰包賠償損失。「當抗爭成為日常,別忘了剝削也是香港的風景。」他隨片段寫道。這種被忽略的「聲音」,娓娓道來香港的剝削日常,是關震海想留在港人心中的「誌」,作思考,作沉澱。
關震海把輯錄的「聾人司法傳譯制度」報道取名為《看不見的說話》,也是因為聾人和聽障人士在法庭上的說話,不論手語或者文字,都很難得到社會大眾的重視。他想令「看不見的聲音」浮上水面,令聾人和聽障人士認識自己的權利,讓更多人關注議題。
他與聾人和聽障人士之間的淵源,要數2013年真鐸學校欺凌事件——該校12名聽障學生和舊生,分別向立法會議員、平機會和傳媒投訴,有老師曾辱罵、歧視、粗暴對待多名學生。當時任職《蘋果日報》偵查組的關震海,正是最早揭發事件的記者之一。
10多名涉事學生向他舉報事件,他們多為嚴重弱聽,以手語作日常溝通。但關震海不懂手語,改以社交軟件交流,發現學生的文字表達能力有限,「主、謂、賓」搞不清楚。「整個偵查過程非常困難。」他唯有用一個月重組事發經過,「等他們(學生)放學,重演一遍案情,問他們『是不是這樣打、是不是這樣做』,再找其他人求證。」
「點解你阿媽生你係聾」、「強行將學生拉至200米外的社工室」、「嚴重聽障被再三非禮」......關震海將涉事老師疑對學生的言語侮辱、暴力和非禮等等行為形諸筆墨。報道轟動一時,在聾人界頗有回響,亦觸及校方敏感神經,批評他「作大」、「炒作新聞」。但關震海不以為然,因為艱苦的調查和求證過程還他一個「公道」,「事件發生在家政室,旁邊是教員室,有其他老師聽到涉事老師的言語侮辱。」
最終,教育局介入,確認不必要有關身體接觸和言語侮辱的指控成立,又將涉及襲擊的男教師轉介至警方跟進,被判2年守行為。事件以施暴者得到些微懲罰作結,關震海卻心生了更多問號:「為什麼這麼大的世界沒有人理解聾人和弱聽人士?他們絕非少數。」
令不義公諸於世
世界衛生組織於2021年發佈的《世界聽力報告》,推算在2050年全世界有近25億人口(四分之一人)將會有不同程度的聽力問題,而且遍及不同年齡層:童年和青春期人士可能會因慢性耳感染和耳内積液導致聽力損失;成年和老年人會因慢性病和年齡相關感覺神經退化等問題而喪失聽力。近年本港弱聽人數亦有上升趨勢。根據政府統計處數據,2020年約有24.62萬名聽覺有困難人士,比2013年的15.52萬人增加近60%。然而,香港算不上「聾人友善社會」,整體亦只有3000人使用手語進行日常溝通。
然而,比起盲人或肢體傷殘人士,聽力問題是「不可見」的,大眾未必了解與他們相處的正確方法,更不會關注他們所遭受的不公待遇。關震海觀察到一種現象:「當老人家聽不見,你會怎樣做?說大聲點:『阿伯!不是這樣的!』就好像,當你聽力出現問題,你就是一個『問題』,不會被正視、被正確地對待。但聽力衰退是每個人都要面對的。」他在2019年創立《誌》,機緣巧合下有人向他舉報聾人審訊不公的事件,便決心就聾人司法制度傳譯問題開展經年累月的追蹤報道,將不為人知的辛酸公諸於世。
聾人司法傳譯制度涵蓋執法和司法機構,前者包括警務人員和懲教人員,後者包括法庭、法庭傳譯主任、司法人員,並涉及刑事訴訟程序和司法審訊程序中的不同步驟,從警告、拘捕、落口供、偵查、檢控到審訊過程。理論上,制度是要確保聾人和聽障人士在上述步驟中獲得適當的傳譯和設備支援,保障他們獲得公平的執法和審訊的權利。但當他深入了解議題、採訪案例時,發現所謂「制度」只是一張涉及十多名手語傳譯員名單,至於執法和司法機構支援聾人的程序和指引,往往只有寥寥幾字,欠缺具體方法。
《看不見的說話》正是記載制度缺失之下,過去四年間的六宗案件。聾人和聽障人士的不公待遇可謂「千奇百怪」,有的被視為「精神病人」;有的因為錯答問題,落入冤獄;有的由始至終無法與手語傳譯員正常交流,卻仍出庭作供,後果可想而知。
接受《香港01》專訪的過程中,關震海從文件袋抽出一疊厚厚的原稿紙——當中夾雜着案情、判決書、個案訪問和數據資料,然後快速回顧那六宗案件,言談間流露着不滿和不憤。例如2019年弱聽少年羅鎮傑襲警案,當時羅鎮傑被控在銅鑼灣搶奪前高級警司區永樑的胡椒噴霧,導致警司跌倒受傷,最初被裁判法官鄭紀航裁定聾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服刑,後上訴得直,獲發還重審。關震海發現該案件從執法到審訊有頗多不合理之處,當中最荒謬的是,執法和司法機構會將「無法溝通」的人視為「有精神問題」。
「警方以精神有問題為條件,讓羅鎮傑在家人陪同下落口供,但他根本沒有精神問題,惟鄭紀航同意這樣做。」他續稱,「這是不能接受的!」可是,將「無法溝通」的人視作「精神病人」,絕非少數,2020年聾啞人士馬學禮襲擊案又是一例——聾啞人士馬學禮聽不明白懲教人員的解釋而伸手輕拍對方,惟對方反應過大以致受傷,馬學禮因而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事件無疑是因誤會而起,法庭亦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懲教署在事件發生之後,將他轉送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但他根本沒有精神病。
關震海略為激動:「你發現當刻不能與他溝通,就以精神有問題為條件落口供,那你對誰都可以這樣做!對婆婆、公公、十六歲的小孩也可以。這種標準是不合理的。」他批評,這種「污名化」損害了聾人的自尊和司法制度的公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