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佩奧促「美國之音」減少批美報道 凸顯政客雙重標準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周一(1月11日)在新聞媒體「美國之音」(VOA)華盛頓總部發表講話,批評其報道太常貶抑美國,呼籲增加對美國民主自由和「美國例外論」的宣傳。有記者質問蓬佩奧試圖把VOA變成政府宣傳喉舌,但不獲回應;另有追問蓬佩奧有關國會山莊暴亂的資深記者,事後突然被調離白宮記者崗位。事件引發外界熱議——首先,蓬佩奧的發言是否干預新聞機構的編採自主?其次,蓬佩奧早前多番批評「中共官媒」有礙新聞自由,但又公開要求由美國納稅人資助的VOA「宣揚美國」,是否凸顯蓬佩奧的「雙重標準」?
早在去年4月,白宮就曾因美國之音在報道中稱中國封鎖武漢是防疫成功的典範,並在Twitter轉發內地慶祝解除封城的燈光秀影片,因而批評VOA用納稅人的錢為中國做宣傳。白宮亦指責該報道援引中國數據製作疫情圖表比較中美新冠肺炎造成的死亡人數,質疑中國數據的精準度無法驗證。事後,VOA管理層經歷大換血,台長班奈特(Amanda Bennett)與副台長珊迪.菅原(Sandy Sugawara)雙雙辭職,令外界質疑當局干預新聞機構運作。
如果「干預」是指有關當局透過發表言論或其他行為向VOA施加政治壓力,以影響其進行「客觀、獨立」的報道,那麼蓬佩奧和白宮很有可能就是「干預新聞運作」、「打壓新聞自由」了。諷刺的是,無論是蓬佩奧抑或白宮政府,以往不時批評中方限制媒體言論自由,更直指中國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的「中國之聲」是「黨媒喉舌」,並對中國駐美記者多有打壓。
根據央視新聞報道,2018年至2020年3月,共有30多名中方記者被美方無期限拖延甚至拒簽,其中9名常駐記者離美後無法入境。此外,美方要求中國媒體駐美機構註冊為「外國代理人」,並以此為由拒絕中國媒體記者申請美國國會記者證件,限制中國記者在沒採訪。另有五家中國媒體駐美機構被列為「外國使團」,並針對性採取人數限制措施。
2020年3月,中方要求《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年底前記者證到期的美籍記者於10天內交還記者證,今後不得在包括港澳地區在內的中國境內進行採訪工作。對於中方表示此舉是對美方打壓中國媒體駐美機構的必要對等反制,當時蓬佩奧反駁指中國記者是政治宣傳渠道。隨後,美國進一步收緊中國記者在美簽證。
眾所周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文保障新聞自由不受侵犯,但似乎,在美國政客眼中,只有有利於他們的「新聞自由」才能不受侵犯,不利於的就可以任意干預。正如蓬佩奧一方面指責中國記者是中方政治宣傳渠道,一方面又要求美國之音宣傳「自由、民主與美國例外論訊息」,可見「新聞自由」業已淪為政治工具,可以根據不同利益詮釋出不同含義。
有評論認為,VOA是美國納稅人出資、由美國政府設立的非軍事國際廣播宣傳機構,本身具備「官媒」性質,所以蓬佩奧的要求並不為過。無可否認,1942年成立的VOA,從戰後至今仍然發揮對外政治宣傳的功能。但有趣的是,他們對於「官媒」的存在,似乎也持有「雙重標準」,好像只認可「美國官媒」可以成為「國家喉舌」,卻對「中國官媒」嗤之以鼻。
蓬佩奧在VOA總部的發言還提到,該機構應該用「不信任、去認證」的態度對待中國共產黨,這不禁令人欷歔,在冷戰結束近三十年後的今天,堂堂大國仍然死守「美國例外」和二元對立的對抗思維。再者,《美國之音憲章》明明表明,美國之音將代表整個美國,而不是美國社會的個別層面,應該平衡而全面地反映美國的思想和體制——難道說,美國的思想和體制,就是「只許美國如何,不許中國怎樣」的霸道和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