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破「反修例」的泡沫(下)——「戇居政府」助攻「非理性亢奮」

撰文:黃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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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香港到底贏了什麼?」——去年「七一衝擊事件」過後,從事港澳政策研究的鍾民杰接受《香港01》專訪,以此質問「反修例」示威者;他那時已對逐漸升級的暴力抗爭憂心忡忡,認為示威者破壞了原本用來保障所有人的運行制度和決策機制,恐怕會令「反修例」的「政治泡沫」愈膨愈脹,導致激烈衝突無日無之。報道出街後,鍾民杰曾遭一眾「黃絲」口誅筆伐,批評他詆毀了示威者奮勇抗爭、追求公義的高尚情操;然而事隔一年,鍾民杰當日所指卻都不幸言中,他再次與記者對話,苦心孤詣地剖析這場「大家都輸」的政治博弈。
(《戳破「反修例」的泡沫》系列二之二)

承接上文:戳破「反修例」的泡沫(上)——「改變的榮耀」堆砌「虛假的幻象」

去年「七一衝擊事件」過後,「反修例」的「政治泡沫」愈膨愈脹,導致激烈衝突無日無之。(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戳破「反修例」的泡沫(上)——「改變的榮耀」堆砌「虛假的幻象」》一文中,神策研究院政策實驗室總監鍾民杰指出,「反修例」其實是一團被堆砌的「政治泡沫」,主事者以「改變世界」作號召,並把抗爭打造成老少咸宜而成本極低的「活動」,令大家共同營造一種「改變成真」的「虛假幻象」。

「錯誤的理論促成好像符合的結果」

2013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美國經濟學家Robert Shiller曾經在《非理性繁榮》一書中點出房地產市場出現泡沫的原因,本質上是一種社會心理學現象,「當樓價上漲的新聞刺激了投資者的熱情,投資者的熱情又通過心理感染在人群中傳播,並在此過程中放大可以證明價格上漲合理性的股市」,這導致投資群體愈來愈龐大,儘管他們可能懷疑投資的真實價值,但都會被吸引入局——鍾民杰說,「反修例」那團政治泡沫也是這樣形成的。

「很多投資專家都說,二戰後的嬰兒潮人口邁向退休之齡,他們需要持續而穩定的收入,必然會再買樓,而當他們買樓的話,樓價一定上升,所以你也一定要買樓,如果樓市受社運或疫情影響而暴跌,你更加要買樓,因為日後一定會回升——這導致了什麼後果?當然是樓價的上升,因為大家共同推高了價格!但投資專家的理論根本不正確,不是因為嬰兒潮人口買樓而令樓市飆升,是大家受到(『非理性亢奮』的)影響,基於那個錯誤的理論去做了買樓這件事,最後出現一個好像很符合那個理論的結果,其實是一種『自我實現』。」鍾民杰解釋。

(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為什麼『一國兩制』可以死完又死?」

什麼是「錯誤的理論」?什麼又是「好像符合理論的結果」?這個情況就好比每當推出一些涉及內地的政策,泛民動輒就高呼「一國兩制已死」,並以此動員社會「誓死抵抗」,2003年《基本法》第23條立法如是,去年的「反修例風波」也如此,結果,原本行之有效的決策機制被破壞了,令中央迫不得已要出手修正——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親自制訂直接在港頒布實施的「港版國安法」,以打擊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外部勢力干預。

「這次很多人都說,『一國兩制已死』,但其實回歸二十三年來,『一國兩制』幾乎死完又死、死完又死。問題是,如果『一國兩制』真的死了,為何我們今天仍然在叫喊這個口號?大家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喊什麼?我們原有的生活方式改變了嗎?我們的權利被收窄了嗎?我看到的反而是愈來愈寬鬆,因為大家透過一些不法的手段,去擁有了一些原本不該擁有的權利,例如佔領街道、隨便打人、打爛店舖。既然如此,中央出手收緊這些不應該的權利,執正來做,這不是很正常也很應該的事嗎?」

鍾民杰為此翻查了昔日的新聞,發現自1998年「賊王」張子強潛逃內地被捕而引發應否將他移交回港受審的爭議時,民主派已經批評內地判處張子強死刑等同將內地刑法「引申到香港」,導致「一國兩制已死」云云,「之後『人大釋法』又死,『政改起錨』繼續死,『佔領中環』係咁死,一直死到現在。」

鍾民杰指出,歷經幾次社會運動,但特區政府從沒修正動輒向激烈示威屈服的機制,令社會無法正常運作。(資料圖片)

「『自由』附有一定責任和義務」

又好比香港人最擔心的「以言入罪」。無論是纏繞了三年才剛剛完成本地立法的《國歌條例草案》,還是令許多人聞風喪膽的「港版國安法」,其中一個被放得最大的擔憂,是有關法律將會限制港人的表達自由,令大家動輒得咎;而鍾民杰認為,乍聽之下,大家可能會覺得「以言入罪」的說法很有道理,因為犯罪者可能真的因為說了某些話而被追究,「問題是,『以言入罪』背後還有其他意思,不是你說任何話都會獲罪,也不代表你可以『自由』為名肆無忌憚地為所欲為」,畢竟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概括的「自由權利」,明明附有特別的責任和義務,以防止侵犯他人的權利、保障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但反對者往往只會提到《公約》的前半段,而不會告訴大家『自由其實也有所限制』,結果大家又為了爭取所謂『自由』而與人為敵,覺得『打倒某某某』,就能獲得無所限制的『自由』。」鍾民杰說,除了「自由」,「民主」也是示威者常用的幌子,「大家以為民選的機制就是最好的,相信民選政府就可以解決問題。如果是這樣的話,照理說美國不應該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而不是動不動就把責任推卸給中國,經濟衰退如是,環境污染如此。另一個例子是,台灣自1996年實行總統直選至今,仍然面對很多民生問題,反對者辯稱是因為『中共打壓』,問題是,為什麼他們無法選出一個人,可以抵擋中共的打壓呢?」

以近期非裔美國人弗洛伊德(George Floyd)遭白人警察暴力執法致死而引發全美示威騷亂、迫使當局強硬鎮壓為例,當有人質問美國警察和香港警察有何分別時,很多人反駁指,美國是民選政府而香港仍然未能普選特首——「所以,有個民選的政府,警察就可以跪在人家的脖子上?為什麼大家會認為,只要是民選出來的政府所做出來的任何事情,哪怕再不義,就一定是正確的?」鍾民杰忍不住反問。

如果將來的民選政府由這樣的立法會議員組成,香港會變成什麼樣?(資料圖片)

「戇居政府助攻示威者」

反對者們或許又會辯駁,認為「條路自己揀,好不好是其次,但特區政府既非民選,做得又差,實在難以服眾」——但鍾民杰指出,大家並沒有清楚界定何謂「自己揀」,因為歷史上有很多種選擇的方法,有些皇朝甚至可以說是「人民的選擇」,例如陳勝吳廣起義推翻了秦朝,楚漢相爭時項羽又不得民心,最後由漢朝奠定天下,「這算不算是大家的選擇?但示威者所謂的『自己揀』,其實只是投票,他們甚至以為這是唯一的一條路。問題是,投完了票又如何呢?世界並沒有因此而變得更美好!」

「再者,所謂的『民選』,也並不是『全民選擇』,某程度上,你也在幫下一輩選擇,因為你的決定,必然會影響下一輩。上一輩選擇了『民主回歸』,你現在不滿意,所以要推翻要獨立,那如果下一輩不想獨立呢,到時候怎麼辦?是換個人上去就可以解決的嗎?」鍾民杰嘆息,這樣的「自己揀」也不過是個不負責任的藉口,但最令他痛心的是,這一切的折騰如果沒有一個失敗政府的配合,其實根本不會成事,偏偏特區政府在一次又一次的政治博弈中,節節敗退。

「政府沒法令社會的機制運行下去,也沒法令社會的規矩可以執行。『反國教』用『擱置』來平息,『佔中』之後以為『大和解』就會相安無事,但其實反對者根本不想跟你和解,有些人就是想要藉此獲得政治利益,但政府卻沒有切斷他們利用『鬥爭』而獲得利益的渠道,也沒有重建一些『依法治港』的政治規矩;直到『反修例』,仍然以為『撤回』就可以解決,面對違法衝擊,除了『譴責』,也就只會『強烈譴責』,這到底有什麼意義?」

鍾民杰說,香港的問題,在於從有沒有人真正想為香港解決問題。(資料圖片)

「香港的問題,在於沒有人想為香港解決問題」

很多人說,「反修例」突顯特區政府的治理能力不足,而鍾民杰認為,更令人痛心的是,這種「能力不足」並非源於「資質有限」,而是整個特區政府根本不願意提升能力,因為按照當前的利益分配制度,他們毋須提升能力,也能夠獲取政治利益,就算大鑼大鼓培訓這樣培訓那樣,也只不過是透過虛假的學習來交差了事,就算做得不好也都不會被追究。

鍾民杰把上述問題歸結為「組織原則」的問題,從根本來說,是「港人治港」究竟是什麼的問題。他認為,大家首先要認識,特區政府是直轄於中央政府的特別行政區,而不是自己想怎樣就怎樣的「土皇帝」——「如果中央政府不理你,最後的結果必然是,特區官員對上和對下都不負責,因為他們只會為自己的利益着想,但如果他們需要對上和對下負責,利益就不一樣了。」

他補充,「領導抱負」是另一個關鍵因素,「有抱負的領導,可以打破很多既定的組織原則,如果沒有抱負,就是一個普通官僚,能力永遠只停留在那種水平,以為偶爾討好市民就可以天下太平,但無法促進機制的良好運行,也沒能推動社會前進,這樣的社會,終究還是會死的!」

最後,鍾民杰分享了一個多年前應徵勞工及福利局政務主任的故事——

「當時主考官問我,假如局長出席一個活動,但現場遇到示威,但他不想見那些人、不想收那些請願信,你有什麼方法呢?我當時心想,原來你們的工作,就是要想方設法幫助最上面的那位去逃避?可是,這些政府高官每個月領取數十萬元的薪水,被賦予為人民解決問題的權利和責任,說得難聽一點,就算有一天示威者衝進他們的住宅,他們要死也應該死在裏面,有什麼資格走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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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217期《香港01》周報(2020年6月8日)《戳破「反修例」的政治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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