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下探討外傭權益:鼓勵留家=變相剝削?
外傭權益一直被視為少眾議題,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的氛圍下,勞工保障此時此刻難免備受忽略。最近,外傭周末的社交群聚習俗因衞生顧慮受到社會非議,正好反映政府政策未及全面,忽視外傭面對的根本性限制—外傭的「家」正是僱主的住所,要外傭避免離家抗疫,全天候困於工作環境,杜絕剝削的機會,談何容易?
撰文:石中堅
外傭周末與同鄉在香港四處團聚非為新鮮事,在公園、行人天橋、私人場地,以及公共空間席地而坐的「工人姐姐」處處可見,團聚人數多不勝數。據政府統計處數據,香港外傭人數有近38萬,為香港總人口的5%。過去二十年間,外傭佔本港整體工作人口起碼 10%,為社會重要的人力供應。
最近爭議事源於4月時外傭在假日佔據北角街道一帶,民主派區議員仇栩欣就事件通知警方,處理手法備受爭議。事後諸多民主派區議員均表達不滿,指仇栩欣處理手法不當,認為應向外傭施以援手,解釋多變的法律及相關的衞生風險,而非訴諸警方處理。事件在網上亦非議不斷,其中,有外傭僱主表達對外傭攜帶病毒歸家的擔憂。
「衞生顧慮」下藏結構性矛盾
其實早於1月和3月,勞工處已鼓勵外傭在工餘時間留在家中,隨即引來外傭團體關注,憂慮此舉變相鼓勵僱主取消外傭休假和延長工時。勞工處最後僅勸喻僱主與外傭相互體諒地商討休息日安排,並提供適當安排或津貼予外傭作檢疫。
事實上,外傭在工餘時間的舉措惹來爭議並非新鮮事,新民黨議員容海恩早在2018年中已就外傭佔用街道空間在立法會提出質詢。《香港01》也曾報道此般事端早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已存在,當年商戶曾與外傭就佔用公共空間有廣泛爭論,矛頭直指外傭「阻街」、衞生惡劣,最終港府推出外傭中心計劃,紓援空間緊絀的情況。
由此可見,外傭權益為香港結構性問題。要了解外傭權益,真正達到「共融」,需探討更實質的聚焦點,皆因它們遠超單純的衞生顧慮,而是同時涉及外傭工餘時間享用公共空間的權利及在家受保障的權益,兩者環環相扣。
要善用社區空間及擁抱國際大都會的身份,政府有必要推出「共融政策」之藍圖,如切實考慮藉開放行人專區或租借校園等方式釋放更多公共空間,以及積極舉辦多元文化認知活動,宣揚外傭文化的獨特性,而非限制外傭的活動,令其自成一角。
狹隘民粹思想助長「污名化」
外傭假日與同鄉好友團聚,找個喘氣空間吃個午飯、能夠自由打扮、說家鄉話,應乃人之常情。要外傭全天候安於家中或聚居於室內場所,未免過於苛刻。社會大眾對外傭秉持的態度、容納程度一直頗低。走進遮打道或維多利亞公園一帶,不難發現外傭活動面向多姿多彩—有販賣貨品、習頌,以及各色各樣的團聚活動。
然而,在缺乏公共空間配套之下,食環署等執法機構大多時會把佔用空間的外傭視為非正當小販或噪音污染,執法模式及管治思維終究只聚焦於整潔、疏理街道。在其他空間或場所,外傭亦不時受到差別對待,例如某些「中產」會所便在守則中列明禁止外傭進入會所範圍。由此可見,社會大眾對外傭不乏負面觀感。
要促使社會改變對外傭的態度,首先要為外傭團體去污名化,認同她們屬香港社群的一份子。外傭除了是本地僱主之僱員,同時亦是香港社會一份子,理應給予均等享用公共空間的權利。外傭在抗疫期間一直為本地社會出謀獻計,包括從海外收羅口罩和洗手液,不單只讓僱主家庭得益,更顯示她們勇於融入、貢獻本地社群。與其歸納所有外傭為「非衞生」、「吵鬧」、「霸佔街道」,我們更應拋棄此等有排他性的狹隘思想,提出實質的政策倡議。
再退一步說,港人常常說要「自救」,要重建這個被疫情及政治陰影所籠罩的都市。作為國際大都會,我們有道德義務去尊重及捍衛外傭的基本權利,並為其正名,以免社會墮入激進右翼民粹主義的套路裏。
第一,我們應知過去三年只有40多宗外傭在公共空間造成滋擾的投訴,因此針對外傭的苛刻標籤與事實不符;第二,香港需要處理外傭缺乏公共空間的問題,政府曾於1994年推出外傭中心計劃,把七間學校於周末借出的校舍闢作外傭活動中心,遺憾的是,現時只剩下一間仍在運作,僅能容納1,800名外傭,外傭也難以租用其他場地。
在善用公共空間方面, 我們需承認外傭比受官僚思想掣肘的政府遙遙領先。美國麻省理工學院2009和2011年兩份就城市研究的報告指出,香港的外傭有靈活改造公共空間的能力,比新加玻及馬來西亞的外傭更善空公共空間。更重要的是,外傭團體持之以恆地在同一公共空間(如銅鑼灣、中環一帶)相處,進行下棋、膳食、上網等多姿多彩的活動, 在這份喜悅之中,無形地確立了她們擁有的「社區範圍」 (homebase) ,繼而鞏固她們對自身文化的認同。
外傭雖然受《僱傭條例》保障,但法律框架以外,普遍仍需全天候服侍僱主一家,因此大多勞碌過度,工時過長,缺乏私人空間。非牟利人權組織Justice Centre Hong Kong 2016 年的數據顯示,多達六成外傭表示遭剝削,當中包括被迫接受過長工時、被僱主沒收電話、缺乏睡眠,最嚴重的更被虐打;另外,近四成外傭表示沒有獨立房間作息。因此,外傭僅餘的自由時間便是在周末出外吸一口新鮮空氣。更甚的是,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2017年的研究發現,有近三成半的外傭假日仍需工作,變相連正當的喘息空間也被收窄。
國際社會早就對在港外傭的待遇表達憂慮。早於2013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已對同居規定表達憂慮,促請香港政府取消有關規定。2014年,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亦對同居規定表示遺憾。由此觀之,要杜絕剝削,除了針對苛刻僱主嚴格執法,社會更需共同承擔,去除對外傭根深柢固的負面形象,視她們為有尊嚴的工作者。
三管齊下建「喘氣」空間
第一,我們有必要增加社會大眾及外傭對自身權益的認知。外傭通常透過中介機構來港,並聯繫僱主簽約。然而,外傭需要求助時,中介機構因自身利益源自收取服務費,未必給予足夠人力資源和時間處理僱主與傭工之間的糾紛。大多數外傭亦因語言障礙與信任問題而避免向勞工處等官方機構提出申訴或使用調停服務,故最終只能退而求其次,向領事館尋求協助。
的確,政府曾於2016年做了不少宣傳教育,例如推出外傭專門事宜的網站,而於疫情期間也設立流動廣播,向外傭宣傳抗疫政策。然而,政府早期的抗疫宣傳連翻譯也欠奉,反映政策未俱前瞻性,未有主動與外傭社群交流。
與其秉持由上而下的執法心態、依賴中介機構、非牟利機構或社福團體作溝通媒介,政府部門有必要增加與外傭團體座談的機會。去年10月,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附篇》提出要在勞工處成立專責外傭科,現正處於籌備階段—此舉反映政府明白支援外傭之迫切性,尤其香港有意長久開拓外傭來港工作的市場,希望此政策能減免官僚之習氣,着重於外傭、僱主、社區團體等多方面的實質溝通。
第二,在本地法律框架之下,外傭權益備受爭議。外傭必須工作和居住於僱主的住址的強制留宿要求正面臨司法覆核, 今年3月於上訴庭審理時,代表外傭的一方指政府越權,認為法例並沒有明文規定讓入境處主任行使權利去強制性監督外傭睡眠、作息活動範圍,同時亦指出同居政策侵犯受國際公約保護的基本權益,例如承受着強迫勞動、休息權利被剝奪的風險。政府一方視外傭的特別職責為在同居環境之下全天候照料一家,而引入同居外傭本身的原意為針對性彌補缺乏本地勞力對此特別需求的供應,而目前有關機制和法律已充分保障同居的外傭。
由此法律爭議可見,外傭強制留宿要求本身就牽涉本地政策的審視,因此改善的主動權在政府、立法會一方。隨着外傭人數上升,政府更需衡量私隱、休息空間、經濟及人道因素,並諮詢外傭團體,充分考慮能否增加政策彈性, 例如重新考慮「同居規定」以外的選項—皆因此選項或許有助減低外傭與僱主全天候相處所產生的的磨擦,給予外傭有尊嚴的喘氣空間,同時減低外傭對僱主膳食、住宿的依賴—一切都有助外傭與僱主達致有建設性的協商。
第三,我們需要重新審視外傭與僱主權力不對等的狀況。自由黨曾於2014/15年度在立法會提出意見書,指僱主有機會面臨立心不良的中介公司與外傭「博炒」、濫用轉換僱主申請,因此反指僱主才是真「弱勢」社群。去年,自由黨外傭問題關注組更質疑外傭工時過長源於「湊狗」、「玩手機」等瑣碎職務也被計算其中。
事實上,就上述不良中介與外傭的問題,政府多番表明已作巡查、檢控,而外傭若希望於兩年合約期內提出轉換僱主的申請,除特殊情況外,通常不會獲當局批准。若獲發新的工作簽證,也需根據入境處嚴格要求先返回原居地;其次,我們需承認在38萬名外傭之中,只有少量害群之馬。真實的情況是,這些外傭大多有着共同的經歷:面對語言障礙、思鄉情緒及來自家庭沉重的經濟壓力。新抵埗的外傭更不敢得罪僱主,面對種種無理的工作要求,往往需吞下鬱結,只能夠在周末與同鄉一聚時訴苦。因此,思緒受壓加上缺乏法律認知的情況下,少數外傭易受唆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更需抱持同理心去理解他們普遍處於被動或無助的境況,而非慫恿標籤化的思想。
要康復香港,我們先要光復自我思想。香港貴為國際大都會,需認真審視扶助弱勢的議題。自上世紀七十年代,外傭過去四十多年一直苦苦貢獻,支撐着中產及各大小家庭的安康生活,但權益的問題仍切實存在。此等室外室內的問題已非一朝一夕的爭議和嶄新觀點,如今在疫情影響下,外傭享用公共空間的權利漸被削減,更甚的是被迫擠於家中。疫情過後,政府與大眾更需要關注和反思外傭的權益問題,並重新檢視他們的待遇。
石中堅
一群對香港未來抱有希望的90後,相信香港必須自身從根本上改善管治,才能在環球政治中及中國崛起下維持獨一無二的地位,讓「一國兩制」能夠重回正軌
上文節錄自第217期《香港01》周報(2020年6月8日)《將香港安全情報解殖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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