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行動】離場是發聲的緊箍咒
「在某午夜火警鐘聲響遍/城裏志願灌救部隊發現集合在橋邊/十個決定去救火的少年/其中一位想起他少鍛煉/實在是危險/報了名便算……」潘源良作詞、達明一派主唱的《十個救火的少年》,收錄於1990年發行的《神經》專輯中,時值六四事件後香港移民潮的高峰期。從狹義上來說,香港人一向以精叻和醒目見稱,眼見外在形勢有什麼風吹草動,自然是以自保作為優先考慮。但從廣義上來說,趨吉避凶乃是人類的普遍本能和天性,相反,「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英勇行為,只會在極特殊的危難環境下才會出現。
被奉為行為經濟學(behavioural economics)鼻祖的赫緒曼(Albert Hirschman, 1915-2012),早於半世紀前曾出版《Exit, Voice, and Loyalty: Responses to Decline in Firms, Organizations and States》(1970)一書,提出「離場」(exit)、「發聲」(voice)與「忠誠」(loyalty)的著名概念,區分社會參與的不同模式。
藉此,我們可以粗略地假設,若某地公民只視自己為公共利益的短線消費者,當一個政權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則會較傾向「離場」多於「發聲」,尋找另一個滿足需要的途徑。但假如公民視自己為公共利益的長期持份者,則會傾向「發聲」多於「離場」,向政權表達他們的不滿;公民若視自己為政權的忠誠支持者,則會傾向接受(哪怕是並不滿意的)政治現狀。
但正如《十個救火的少年》歌詞反映, 一旦「離場」的成本相對偏低,或沒有受到外在規範的制約,則堅持「救火」的動力便會下降,為公共利益「發聲」的力量亦備受削弱。尤甚者是,「逃離火場」只涉及每一個人的私下決定,但堅持留下的無論是「救火」或「發聲」,皆有賴集體行動的協調和團隊成員的衷誠合作。當集體難以達至或無法維持基本的共識,亦會如其後的歌詞所指:「為了決定去救火的主見/其中三位竟終於反了臉/謾罵着離開/這生不願見……」如此原本傾向「發聲」或「救火」的,最終還是難逃「離場」的結局。
近日在朋友圈內廣泛流傳的,除了反修例運動中警察的種種「暴行」,還有林林總總關於移民計劃的討論。過去十多年,香港政治形勢急轉直下,台南和馬來西亞的檳城均成為香港人投奔的熱門地點。但近日新加坡、新西蘭、日本和歐洲諸國,也相繼成為被炒熱的對象。對哪裏的居住環境較佳、居留自由度較大、移民成本較低等,朋友皆如數家珍,好不熱鬧。不難預計,假如《逃犯條例》修訂引發香港人大舉「外逃」,將意味着人才和經濟資源流失,尤其是高學歷的中產階級,將是較易取得外國居留權的一群,而遺下的則是無力移民的基層市民。但更加關鍵的問題是,香港人選擇「用腳投票」,對香港的長遠未來報以不信任,亦意味對社會政治發展欠缺承擔,不再願意為香港前途盡一分力。長遠來說,這是對香港民主運動的沉重打擊。
移民可算是最極端的「離場」方式,完全脫離原來所屬的社會和政權。但公民還有更多樣化、成本更低的選擇,例如在承受了重大政治創傷後,採取逃避現實的生活方式。在眾多村上春樹小說的主人翁身上,均不難發現類似的經歷。又例如在六四事件後,內地知識分子除了出走海外,亦有不少選擇「下海從商」,也就是從公共利益的領域,退卻至私人利益的領域,從此避免再與政權硬碰。
赫緒曼其後亦出版過《Shifting Involvements: Private Interest and Public Action》(1982)一書,可視為前書的續篇,題旨是不同社會在不同時期,會在關注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間搖擺。例如當公民無法通過私人市場滿足需要,便有可能通過政治行動來宣洩不滿;相反,政治參與也會帶來失望,例如需要耗用巨額的時間和資源、無法達到預期的政治目標,以至對公共利益的理想失去信心等,皆會驅使人重新躲藏到私人領域中,不問世事。
顯而易見,當公民發覺政治活動能帶來實質改變,才會進一步延續和提升參與度;相反,假如政治活動只會換來沮喪和絕望,則參與的意欲和熱情亦難免大受打擊。這在很大程度上已足以解釋,香港人只在特殊的情景(例如雨傘運動和反修例運動)下充滿政治激情,餘下時間則普遍政治冷感。它一方面反映了香港人仍然可以、或至少相信通過私人市場已能滿足需要;另一方面,則反映若非到了危急關頭,香港人對積極參與政治仍大有顧忌。
社交媒體的網絡動員能力,在近期的反修例運動發揮得淋漓盡致。尤其是手機網絡的普及,大大開啟了公民串連互動、凝聚行動共識的可能性。在「不割席、不譴責、不篤灰」的大前提下,「謾罵着離開」的情況亦已大大紓緩。即使在沒有明顯政治領袖、傳統「大台」之下,公民亦能自發自主地組合,令政治活動變得百花齊放。套用赫緒曼的概念,網絡動員大大降低了參與的門檻和成本,讓更多人能各適其適、化整為零地「發聲」。
沒有「大台」亦意味淪為官方打壓目標、面對秋後算賬的風險得以分散。事實上,雨傘運動的發起人月前才被判入獄,發動大型群眾運動的個人代價,正好清晰地呈現在後來者的眼前。其2後警方動輒將示威者控以暴動罪,固然是反修例早期始料未及的事情。但壓力起碼不會再集中在少數領袖身上,確實也有助更多人投身運動之中。
作為一個銅幣的另一面,網絡動員卻沒有延續參與——或規範「離場」的任何力量或機制。這個星期或有200萬人響應號召上街,但很可能只是緣聚緣散的即興組合,彼此之間欠缺基本的凝聚力。難保下個星期便作鳥獸散,事如春夢了無痕,沒有對現實政治留下清晰可見的影響。而在短期動員的高潮過後,大家便很可能只退卻至社交媒體上,間中按下like或share已很滿足,失去了參與實質政治活動的動力。
「大台」和政治領袖的其中一個主要功能,正是能令短期動員化作長期組織,累積甚至是「收割」政治行動的成果。在「大台」和政治領袖早已遠去的今天,更突顯網絡動員大起大落、欠缺延續性的問題。「發聲」和「離場」同樣容易,令集體行動顯得更變幻莫測,失去了有迹可尋的既定規律,《十個救火的少年》的困境難免進一步呈現。
網絡除了有利於短期動員外,是否亦能肩負長期組織的功能?除了兼容更開放和多元的參與方式,又能否為參與者提供更持續和穩定的行動指引?在降低「發聲」的門檻和成本之餘,亦有可能為「離場」設定更多的規範?以至每名公民皆能在或短或長、或深或淺、或專門或廣泛的參與中,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凡此種種,顯然都已成為當代集體行動的重要課題。
《香港01》周報專欄作家鄒崇銘其他文章:【領展街市】政府與市場:放開所有 彼此更自由?【共享經濟】從共享單車到聰明政府【現象評析】人生金字塔 可以「升呢」嗎?【現象評析】「怕執輸」心理如魔咒 催谷子女贏在起跑線上
上文節錄自第179期《香港01》周報(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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