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者.五】怎從友善政策走到安置? 政府應帶頭去除負面標籤

撰文:歐陽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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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提到,美日台的無家者政策以自立為本,甚至先協助他們安居,再讓他們有空間可以重建自我。這種先安居的政策未必能有效減少無家者的數目,但當地政府卻仍認為需要增加資源繼續支援無家者,可見他們對於無家者的負面形象相對不太深,政府並非只以效益來處理無家者的議題。回看香港,政府並沒有主動登記無家者人數,也沒有任何的無家者友善政策,更談何安置?立法又是否能改變民眾對他們的負面標籤?

前文閱讀︰【無家者.三】露宿現象無法完全消失 政府巨額驅趕問題卻更惡化【無家者.四】美「先安居」政策成效受質疑 人數增仍以人為本

吳衛東早前向立法會議員說明深水埗無家者的情況,也分享了現時部分非政府組織的協助措施。(高仲明攝)

香港僅登記了事 沒有後續協助

「香港政府1999年起就沒有做統計了,現在只交給我們四隊深宵外展隊(第四隊為區議會資助社協的地區主導計劃,將在今年11月底完結)。我們自己在2013年及2015年有做研究,有份叫386的表格,有4頁A4紙,問無家者的經濟狀況、露宿原因、是否第一次露宿、家人在哪裏、有沒有嫖賭飲吹的習慣……問很多東西,感覺像是查家宅。有沒有案底又如何?會幫你免受歧視嗎?若沒有家人幫,政府是否會去幫?但政府沒有安置政策。」吳衛東說。

政府的登記制度有助識別無家者,進一步介入及協助安置。台灣也設有相關的安置法例—《社會救助法》第17條(遊民安置及輔導)規定,「警察機關發現無家可歸之遊民,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應通知社政機關(單位)共同處理,並查明其身分及協助護送前往社會救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安置輔導;其身分經查明者,立即通知其家屬。不願接受安置者,予以列冊並提供社會福利相關資訊。有關遊民之安置及輔導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早前有台灣的無家者來港分享,指台北政府發放一個袋讓他們把家當整齊地放置在台北車站。(歐嘉樂攝)

雖然法例確立了台灣警察及社福單位的角色,但無家者實際上得到什麼幫助,取決於地方政府如何落實政策。地方政府可進一步自行訂立遊民安置及輔導的規定,比如在台北,政府會向已登記的無家者派發供政府人員識別的袋,又會看管露宿者的家當及提供免費牙科服務,但在香港,登記完便沒有下文。

可是,法例仍然有其局限,台灣師範大學社會工作學研究所教授潘淑滿2009年發表的《看不見的勞動者—台灣遊民勞動權益剝奪的意識形態與建制分析》指出,「雖然我國遊民福利被納入社會救助體系中,由於地方自治實施後去中央化的發展趨勢,社會福利資源分配與業務執行大都由地方政府決定,各縣市福利服務提供明顯受到主政者福利意識、地方財政稅收與資源多寡影響,加上近年來頻繁的選舉活動及選票考量下,大多數縣市對於遊民福利資源的投入與提供遊民服務都顯得消極又被動。」可見立法只是第一步,代表着政府對無家者的取態,真正執行時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改善,並非立法了就能解決所有問題。

社協早前和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聯合舉辦港台無家者照片展。(歐嘉樂攝)

社協早前邀請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的代表參加港台無家者展覽,協會秘書長李盈姿指,台灣地方政府只是按各地區擁有的資源去做,而不是有目標、有規劃地落實,像台北資源較豐富,所以有專人在台北車站看管無家者的家當,讓他們可安心工作,但僅台北有這種措施。因此,他們倡議就無家者立一個類似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的專法,從而真正幫到他們。

台法例除負面標籤 讓民眾變友善

據台灣衞生福利部截至2017年底的數字,台灣有2,585名無家者,比現時香港官方登記數字多約一倍,對比兩地人口,該數字算低。台灣民眾一般會把無家者稱作「遊民」,從各地法例中遊民定義的改變,可以看到政府消除了無家者的負面標籤,從最初的「乞丐、流浪漢」或是精神有問題的人,到現時「居於公眾場所的人士」(見表),而法例定義的更變,亦影響着台灣人對無家者的觀感。

吳衛東認為,台灣不論是政府政策還是市民的態度,對無家者都較香港為好。「台灣人在這方面的質素較高,早前當地有個議員向無家者潑水,遭人揶揄他是『潑水議員』,反映出民眾對於對無家者的同理心和尊重;香港是反過來的,當局白天會清洗整個通州街公園,但晚上卻只洗四個亭子,明顯是不想讓人露宿,免遭市民投訴(清洗)太勞嘈。台灣公民教育較好,較同情弱勢社群。」他說,不希望有無家者受害或有重大慘劇發生,社會才驚覺要關注這個問題。

「(香港)社會很兩極化。有人派飯、關心他們,但2012年、2015年我們幫無家者告政府,有市民致電投訴我,說我們社工好心做壞事。他們說自己很慘,在樓上供樓,樓下的人不用交租就有地方可睡。我覺得社會的公民教育很奇怪,他們在供樓,證明有一定的能力,一個坐擁700萬元單位的人投訴一個身無分文的人,社會真的很可悲。我們的社會應該更進步,讓人知道要接納不同的邊緣社群,可惜很多時候都看不到這種接納行動。」

無家者黃劍鴻(左)坦言,很感謝社協和吳衛東(右)一直幫助自己。(高仲明攝)

吳衛東慨嘆,他明白大眾對無家者有意見,但露宿問題無法完全根治,露宿不是犯法,不等於偷東西、行乞,他們只是在公眾地方休息睡覺而已。「如果說有礙觀瞻,這是因為多個區議會把(有遮蔽的)地方都圍封了。他們喜歡睡在球場看台,是因為那裏11點便關燈,他們也不想被看到。」

在連友善對待的基本尊重觀念都未算普及的香港,要談安置政策是否太遙不可及?從其他地方的例子看到,法例、政策和社會觀感環環相扣,政府現時被動處理、驅趕無家者及圍封露宿地點等做法,是否反而令社會對無家者依然保持負面印象?

上文節錄自第170期《香港01》周報(2019年7月8日)《擺脫露宿生活 不只是有瓦遮》系列報道。相關文章 :【無家者.一】上樓三路不通 擺脫露宿生活 不只是有瓦遮頭【無家者.二】學懂儲錢和社交 改變緣於被信任【無家者.六】分享露宿經歷 導賞團助改變社會觀念【無家者.七】逆境重生的經驗 能給別人信心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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