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表演】後旺角殺街時代 街頭表演生態堪憂
很可惜的是,香港的街頭表演發展到如今,在一片其樂融融的表象下面暗藏着鬥爭和矛盾。 根據香港政府新聞公報,從2018年5月西洋菜南街的旺角行人專區被油尖旺區議會提議要求政府終止之後,至當年9月30日,政府於全港收到有關街頭表演的投訴是:一般表演投訴有46次,在康文署處接到的投訴有246次。此文為街頭表演系列報道之二
承接上文:【街頭表演】在自由中發聲 一個城市藝術的困境與抗爭
殺街與否的結局都已經顯現。該年8月,旺角行人專用區終究被取消,街頭表演的爭議被推上了風口浪尖,一整條街被封殺,讓曾經興盛的旺角的街頭表演文化一夜之間消失殆盡,也讓很多人感慨一切都變了。
那些吵鬧表演者的離場看上去還街頭表演一個乾淨的生態氛圍,自娛自樂的廣場舞表演和高分貝的噪音消失,似乎一時間讓街坊商販們不由叫好。
Back to busk是一支由10人組成的香港街頭表演樂隊,其成員Pitt告訴記者:「近幾年香港都被較年長的街頭表演者影響了整個生態,與其說他們是表演者,不如說他們只是一群男男女女,播着老歌,邊唱邊跳舞,甚至沒有一種樂器現場彈奏,然後其他也較年長的觀眾手拖手與歌手又唱又跳。」
公共空間變成他們的私人娛樂場所,Pitt覺得更過分的是,「觀眾離開時,歌唱的人手中就有一張100塊、500塊港幣,警察來的時候就說這是我朋友打賞給我們去飲茶的。」且不論表演內容,當這樣的所謂街頭表演者佔據城市空間強行行乞時,是不是成為引起反感的一大原因呢?
街頭是培養城市居民感情和共同意識的重要空間,如今,香港的街頭表演好像進入了一個「後旺角殺街時代」,生存空間被嚴重壓縮的街頭表演者怨聲載道,一方面是政府承諾興建西九文化區向他們拋出橄欖枝,另一方面卻是在街頭被更為嚴格地實施規管,他們同時要面臨旺角那群失去棲息地的表演者的入侵。
香港中文大學助理教授林國偉和中大文化研究碩士專業的學生們今年策劃的「我城我故事」藝術節中,有一個關於街頭表演的講座。林國偉說為什麼要去做這樣一個藝術節、一個講座,就是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讓人們注意到這一個城市小眾文化的存在。
擁有十餘年表演經驗的蘇春就(Mr. Funny)在座談中分享自己的經歷。旺角全盤「殺街」讓許多遵守「行規」的街頭表演者無處可去。他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表演多年,可以說見證了此地由「盛」到「衰」的過程。他說:「香港的觀眾其實大多都很支持街頭表演,甚至遇到我被警察圍住的時候,他們會同警察理論。其實我們出來表演的目的,市民也都清楚,就是希望社會多元化,讓市民更多接觸藝術表演,提升他們的素質,讓他們認識藝術,讓城市更加有文化氛圍。」
但是,蘇春就認為旺角那群所謂「表演者」的一些行為破壞了街頭表演的秩序,並且政府早前也不願意承擔規管的風險,他覺得旺角變成如此,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座談的過程中,主持人補充了香港街頭表演的背景,他說,香港街頭表演的監管政策被分散在不同的管理機構,警務處、康文署、食環署等等,大家好像都互相推諉,不想好好去評判和管理街頭表演。
倘若說,旺角淪陷的爭議是因為表演內容,那麼,如果僅僅用表演好壞評判街頭表演的存在是否導致不公?街頭是複雜的非專業場所,在那裏,好的演出不一定受歡迎,是否會調動氣氛、表演者的觀眾緣和許多隨機事件,都會影響一場表演。政府會不會想到這些問題呢?有關部門如今只在西九文化區等地小規模地試驗,尚未付諸於更大範圍的行動,令街頭表演的前景不明朗。
林國偉有多年研究街頭表演經驗,他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或許有些人覺得香港的街頭藝人需要做一些代表香港本土的事情,而一些感覺好像不是非常『香港』的事情,例如對於廣場舞大媽,觀者會感到不適。或許還有些人覺得是噪音或者阻街等影響,所以,我覺得我們需要探討的是,為什麼會有人對街頭表演表現出不滿意?」
探討表演內容只是矛盾的一部份,很多時候,表演者們因為收了觀眾的金錢而被罰款、驅逐甚至拘捕。在香港這個利益為大的社會,一切都要和金錢掛鈎。2012年12月,媒體爆出一位吹口琴的何伯(媒體標註化名),因收了五元而被以行乞罪拘捕。街頭表演與商業活動的界限又是一個矛盾的源頭。
站在很多街頭表演者自身利益的角度,一些表演者覺得可以收費,雨山說,「因為我們也提供娛樂和服務,希望有費用可以確保一些交通和樂器成本費。」但也有一部份人對是否收錢持保留態度,Back to busk的Anson透露很多表演者是因為熱愛音樂而走上街頭,而非以此謀生。CL就覺得觀眾給予金錢支持就好像「bonus」,是額外的鼓勵。他說,「一方面他們本身就只是想要把音樂傳遞給大家,並未想要牟利,另一方面是香港很多場所是禁止街頭非法從事收取金錢的商業活動。」
表演內容、場地、收入等等一切都在無形之中擠壓街頭表演者的生態環境,作為處於邊緣地帶的角色,街頭表演者在城市中的地位尷尬又無奈。他們一方面渴望自由地歌唱,另一方面希望有維護自身權利的保障。那麼,落實監管的議題又被擺上桌面。
上文節錄自第166期《香港01》周報(2019年6月10日)《把藝術融入城市血液 街頭表演:在自由中發聲》,網上標題為編輯重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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