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從共享單車到聰明政府

撰文:鄒崇銘
出版:更新:

大約在一年前,有記者找我談兼職女朋友(PTGF)的問題,問是否也屬於共享經濟活動之一?我明白無誤地回答:是!不過,記者在我的答案後面,再加了不少「鹽」和「醋」,倒是令我啼笑皆非,哭笑不得。一年後若再回答這問題,我還是會毫不猶疑地說:是!因為撇除箇中的道德或法律等問題,PTGF確是屬於「閒置資源互惠共享」的範疇,因此合乎時下對共享經濟的理解。然則,共享經濟到底是好抑或壞?在解決某些問題之際,又會否衍生新的問題?那就有待深入探討,不能一概而論。

共享單車不屬共享經濟

相比之下,曾一度在香港相當活躍的共享單車,均由單一供應商提供單車,並不存在各自把私人單車拿出來分享,因此很難符合大家對共享經濟的定義。說穿了,這些供應商只是從事單車租賃服務;但和傳統單車舖有別,他們沒有經營實體店舖,而會用手機程式聯繫用戶,如此而已。按照同樣道理,提供共享汽車的手機程式,自然也是白牌車或的士台的一種,只是沒有「的士」這個名字而已。

話說回來,香港共享單車的熱潮似乎早已過去,這嶄新的實驗看來是功敗垂成,但相關經驗卻值得更深入探討。畢竟「單車友善城市」已是全球趨勢,香港的發展卻相當落後,共享單車的案例實有重要的啟示性。

GoBee.Bike是首間撤出香港的共享單車,成為「第一滴血」。(資料圖片/黃偉民攝)

有些供應商受訪時指出,由於市民沒有公德心,以至單車損毁情況嚴重。早前更有部分單車被拋進河裏,傳媒也曾經廣泛報道。供應商的指摘確實合理,香港市民似乎未有「互惠共享」精神。共享單車佔用了珍貴的公共空間,還造成管理上的混亂,供應商欠缺妥善的管理規劃,同樣需要對實驗失敗負上責任。到底是市民抑或供應商的錯?這裏反倒想帶出另一種觀點:那更可能屬於政府的錯!顯而易見,香港共享單車(以至共享汽車)的案例,正是我們一直都迷戀的「放任自由經濟」(laissez-faire)模式:除非出現市場失效(market failure)的情況,否則政府最好盡量少管一些。

除被扔落河外,Gobee.bike單車被惡意破壞的事件亦不絕。例如有人拆去共享單車的單車鎖、座椅被破壞、偷走零件等。(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無論市場有效或失效,政府的責任從來都無可避免,問題並非多或少,而是需負哪一層面、哪一方面的責任。「政府最好盡量少管一些」的說法不但誤導,而且嚴重與事實不符。從共享單車的例子來說,我們便不難發現:

一、單車徑和其他道路設施,非由政府設計和建設莫屬。現時香港以單車代步的風氣不普及,硬件建設的缺失是至關重要的因素。

二、除了單車徑,再加上一些基本的交通規則以外,香港政府和單車使用者幾乎沒有任何轇轕。因此,當共享單車如雨後春筍,大家便顯得手足無措。

三、其實政府只要從小處着眼,提供「市場誘因」(market incentives),便不難將壞事變成好事。例如不少中外城市的政府,都會為共享單車引入足夠的泊車樁,不但能有效控制單車的數目和管理,亦能減少單車損毁問題。

四、政府甚至只需劃定地點,讓供應商租地自建泊車樁;但政府亦可劃一泊車樁的標準,確保供應商之間能互相租用共享。

五、政府亦可協調相關數據共享的制式標準,提高市場供求的資訊透明度,更有效配對,減少擠塞或缺車情況。

六、請不要再說「加強規管」、「加強公眾教育」那類廢話。只要一些合乎人性的設計和措施能夠到位,聰明的市民自能找到各自的崗位和責任,各安其份,各取所需。

來自內地的ofo小黃車2017年12月打入香港市場。(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共享同樣適用其他範疇

這一顯淺例子,其實同樣適用於其他社會經濟的範疇。我們不需要一個「大有為」的政府,但就需要一個懂得靈活創新、聰明適應的政府。當「智慧城市」(Smart City)的口號喊得愈響亮,我們並非需要更多超級電腦,反而更加需要同步提升人的智慧。共享單車作為一個全新的行業,面對的主要是簡單的技術問題,如此而已;但在別的範疇來說,卻涉及更多利益分配問題。例如共享汽車觸及傳統業界利益,牽一髮而動全身。處理得不好的話,甚至是構成社會不安的根源。

香港若仍要有進步的可能,首先,需要給予新的觀點和事物生存的空間;其次,不能完全排除傳統利益。如何能夠開誠布公,擺平新舊利益,以至各方持份者的期望,顯然是作為聰明政府的必須條件。以下是一些有待進一步探討的例子,這裏先嘗試列舉出來,拋磚引玉,未來有機會再逐一深入研究:

一、政府引入「優質的士牌照」時,亦可大力推動傳統業界參與,包括將原有的士牌逐步過渡至新的計劃—同時要求業界達到新的服務水平,否則有可能被除牌。

二、政府可在領展商場壟斷的屋邨,開設更多元化、「限時、限地」的零售點,同時與領展現有商戶共同分享。既打破領展霸權,亦讓商戶發掘新業務,尋求共創多贏的方法。

三、面對香港人口老化的挑戰,居家安老和社區照顧需求殷切,但傳統社福機構場地空間不足,服務資源供不應求。現存機構應減少提供直接服務,轉型成為社區照顧者的支援平台,吸納更多半專業或非專業、半職或散工的照顧者入行,善用區內閒置人力資源,共享社福機構平台的支援,建構多元參與的照顧網絡。

四、政府在發展新界棕土或其他閒置土地時,可引入更多社區持分者,包括原居民參與,善用各種土地資源,避免一味和大地產商進行「土地共享」。例如可研究與原居民祖堂簽訂集體合作協議,回購該村的丁權和土地,並以股份制方式持續經營,分享長遠發展收益。

五、發展新界不用一味從地產開發角度,可從整體社區均衡和可持續發展出發,探索不同土地用途之間更佳的平衡,尋找更合乎生態、農業和鄉郊傳統需要的發展模式。毋須「拆人祠堂」,更能惠及子孫後代。

(資料圖片)

上文節刊載於161期《香港01》周報(2019年5月6日)《從共享單車到聰明政府》。

更多周報文章︰【01周報專頁】《香港01》周報,各大書報攤、OK便利店及Vango便利店有售。你亦可按此訂閱周報,閱讀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