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共享單車投訴增24倍 Gobee.Bike結業令個案暴升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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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近年於本港市場冒起,惟其營運方式及服務質素亦有惹人詬病之處。消委會表示,今年1至11月共接獲198宗有關共享單車服務投訴,當中有105宗與已結束本港業務的Gobee.Bike有關,投訴個案較去年同期上升約24倍。
消委會指出,接獲不少投訴個案涉及租單車款項爭議,加上有公司今年突然結業,使部份消費者未能退回剩餘充值額等,引起不滿。消委會建議,營辦商應於手機應用程式內提供清晰收費選項及詳細服務條款等,而消費者亦不宜存放過多充值額以保障自己。
消委會表示,就租單車款項爭議截至今年11月,共接獲198宗投訴個案,當中有105宗與Gobee.Bike有關,佔投訴個案53%。
此外,根據去年同期數據,消委會只收到8宗共享單車投訴,即今年較去年大增約24倍。
公司結業未能退回剩餘充值額
消委會指出,投訴個案不乏涉及扣款等問題。例如有一個個案,市民李太今年5月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登記某公司的共享單車服務,先後以信用卡繳付299元按金及充值100元,她隨後於一小時內嘗試啟動至少5部單車,惟均未能正常運作,並即時發電郵要退還所有款項及結束戶口。
然而,她靜待20天無果,期後向消委會求助,奈何在跟進期間公司突然在7月宣布結業清盤。公司表示,一般會退回按金給客戶登記的信用卡戶口,但重申合約條款已註明充值額屬公司財產,不予退回。
單車未解鎖已扣錢 累計扣1800元
另一投訴人張小姐今年曾使用某公司的手機應用程式,按照指示輸入車身編號後,卻發現單車鎖無如常打開,雖然她立即關上車鎖試圖終止服務,但不成功,程式更顯示單車已被啟動及開始計時,客戶服務熱線亦無人接聽。最後帳戶內的充值額持續被扣,扣款額達1,800元。幸而經消委會交涉後,公司安排退款。